消费者不慎碰到酒店大门受伤-请问:某顾客在某商场不小心撞到玻璃门导致受伤,商场方需要赔偿顾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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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某顾客在某商场不小心撞到玻璃门导致受伤,商场方需要赔偿顾客吗?
商场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尽合理限度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损害。
商场是以在从事社会活动中谋取利益为目的,因而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扩展资料
1、为了避免顾客的意外伤害事故以及由此导致的经济和商誉损失,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更加注重细节,落实法律设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2、尽量多采取一些人性化的服务和措施,如及时清理地面污渍,放置防滑垫。
3、人员较多或对行动不便的顾客稍加注意或引导,设置安全警示标语等;在第三人侵权或顾客受伤的情况下,建立快速完善安保和送医机制。
顾客店内意外受伤怎么处理
因为酒店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酒店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客人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原则上酒店无责任。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饭店门口停车场受伤算工伤吗
如果你是本次饭店的消费者,而且停车场是经营权是饭店的,那么在饭店门囗停车场受伤可以算工伤。如果不是本次饭店消费者,那就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