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费烟酒是混合经营吗-请问“宾馆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销售烟酒饮料”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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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请问“宾馆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销售烟酒饮料”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吗?
- 2、宾馆销售烟酒要交纳增值税、消费税吗?
- 3、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烟酒 这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啊?怎么交税啊? 要是饭店里边有超市呢?这怎么
- 4、我想知道酒店购入烟酒再售出给客户做账怎么做,要不要交增值税?
请问“宾馆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销售烟酒饮料”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吗?
餐饮属于主营,烟酒饮料属于兼营
该项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
按照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宾馆销售烟酒要交纳增值税、消费税吗?
宾馆销售烟酒,一般是跟住宿费一起,那样的话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不需要征收增值税,跟住宿费一起交营业税就行了
消费税也不需要,烟酒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烟酒 这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啊?怎么交税啊? 要是饭店里边有超市呢?这怎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近期,各地反映,饮食店、餐馆等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在征收流转税时,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上不尽一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属兼营行为。对饭店、歌舞厅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我想知道酒店购入烟酒再售出给客户做账怎么做,要不要交增值税?
酒店售给客户烟酒,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只交营业税,不交增值税。因为酒店是为客户提供饮食服务的,提供是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捎带销售烟酒(应征收增值税的商品)属于征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酒店单独设立的销售机构,并且该机构实行单独核算的,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
你的账务处理是错的,售烟酒的收入也是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