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连锁酒店开出的发票与消费单的章子不一样的词条-发票开票单位的发票章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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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发票开票单位的发票章不一样
- 2、发票与发票章不符说明发票是假的吗
- 3、酒店客户消费账单和客户要求开具发票名字不同,财务审计有问题吗?
- 4、发票和清单章不一样违反哪项财务规定?
- 5、如果发票和实际消费金额不一样,怎么办?
- 6、住宿发票跟明细不一致
发票开票单位的发票章不一样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连锁酒店开出的发票与消费单的章子不一样的时限、顺序、栏目连锁酒店开出的发票与消费单的章子不一样,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连锁酒店开出的发票与消费单的章子不一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因此连锁酒店开出的发票与消费单的章子不一样,发票领购单位开具发票时应加盖与其名称、税务登记证号一致的发票专用章。如取得发票领购单位名称与盖章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发票,来信人持发票原件到地税部门进行发票鉴定,再进一步核实处理。
扩展资料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发票与发票章不符说明发票是假的吗
1.发票与发票章不符说明发票是假的可能性较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因此,发票领购单位开具发票时应加盖与其名称、税务登记证号一致的发票专用章。
3.如取得发票领购单位名称与盖章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发票,建议持发票原件到地税部门进行发票鉴定,再进一步核实处理。
酒店客户消费账单和客户要求开具发票名字不同,财务审计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连锁酒店开出的发票与消费单的章子不一样了
开具发票名称必须与客户消费连锁酒店开出的发票与消费单的章子不一样的名称一致连锁酒店开出的发票与消费单的章子不一样,否则税务局可以认定为虚开发票。
发票和清单章不一样违反哪项财务规定?
发票专用章和财务章的法律效不是一样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对开具发票的时限要求,《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因此,开票方只有在收到你公司的货款后方能开票。单位财务印章是单位刻制的,用于证明本单位收支事项的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没有或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刻制的,用于证明领购、使用发票及财务收支事项的专用章,两者都是发票开具方加盖在发票上的信用证明。因此,发票上只要盖了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后,就符合要求。
财务专用章用于单位或集团内内部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内部借款、往来结算);单位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预留银行印鉴、支票、汇票、业务委托书等)、以及其他外部业务(如工商部门备案等用途)等。
质保金收据上盖的是发票专用章,咨询各位收据上发票专用章和财务章的法律效应是一样的吗?——不一样。发票专用章,只是开具发票的时候加盖的。财务专用章,是与财务账务有关的,都可以加盖。
如果有经济纠纷能不能凭此收据要回款项了——收据不应该加盖发票专用章,应该加盖财务专用章。但是,只要是能证明当事人的意志,就会收到法律支持的。
如果发票和实际消费金额不一样,怎么办?
如果发票和实际消费金额不一样,可以参照以下做法解决:
1、可以双方进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或者是补充协议,然后再把原发票要回来再给对方开实际付款金额的发票;
2、双方也可以签订一份现金折扣协议,按照现金折扣之后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3、对方不愿意给退回原来的发票,那么以上两种做法都没办法进行了,那只能挂在应收账款里边,待到日后进行坏账处理。
开出的发票必须按发票金额做营业收入,收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入帐,调整差额。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
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住宿发票跟明细不一致
这个是虚开发票,要根据开票金额大小来进行罚款的
【拓展资料】
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虚开普通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普通发票用于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如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逃税收的目的,在开具发票时采取"大头小尾" 的手法,即发票联金额大而存根联金额小; 购货人为了捞取好处而向单位多报销,销货单位为了拉业务,在开具发票时采取"小头大尾" 或者上假下真的手法,即存根联真实地反映商品交易的真实情况,而发票联根据购货人的需要虚开。按照流转额 (销售收入)计算缴纳的税收,纳税人少开发票金额,匿报收入就少缴了产品税、增值税或营业税等; 同时,销售收入的减少也直接影响计税利润而少缴了所得税。税法规定,对利用发票弄虚作假偷逃税收的行为,税务机关除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处以一定的罚款外,还应照章补缴所偷逃的税款,并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试行)》中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而为了骗取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就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可以抵扣大量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
所谓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可以用于申请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运输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