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与消费者的法律关系知识分享-酒店在经营中有哪些行为做法和规章制度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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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在经营中有哪些行为做法和规章制度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权利部分,酒店经营过程中不得侵犯消费安全权(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知情权(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服务方式,经营者,有权进行比较,鉴别等),公平交易权(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拒绝强制消费),赔偿权(因购买商品和服务受到认识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或赔的权力),受尊重权,监督权(对商品和服务)等。

经营者义务中,具体来说有:1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服务,2提供真实信息,明码标价3消费者要求出具票据的,不的拒绝4存在瑕疵,要提前告知(瑕疵,不同于缺陷,有缺陷的商品不得销售),5不得有欺诈行为,6不得已格式合同、声明,通知,店堂公示等做出对消费者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7不得对经营者进行侮辱

,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等

法律。《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29条的性质,特征以及合法性

告示的性质算是明示告知,因为在《行业规范》中的约定是“可以”,也就是说,饭店可以,也能不可以。需要提前告诉顾客。

顾客进到了饭店,看到了这样的告示,顾客可以选择不同意,转身走人,如果顾客选择继续进店消费,那么就能被视为同意了饭店提出的要求。

因此,可以说,饭店的告示并不违法。

顾客入住旅馆后,与旅馆之间形成了什么样的法律关系?2)旅馆是否必须保障顾客的安全?

1、双方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2、酒店并非直接侵权人,故无需承担直接的侵权赔偿责任,其赔偿被害人是基于酒店未尽到安保义务,个人认为酒店在赔偿被害人后可以取得对加害人的追偿权。

与酒店管理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酒店、宾馆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

一、综合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规范

1、《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2年4月5日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酒店宾馆业发展正在走向自律。该规范内容涉及客人预订、登记、入住、饭店收费、保护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顾客贵重物品的保护、顾客一般物品的保护、洗衣服务、停车场管理等九大方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

本标准首次于1993年9月1日发布,修订于1997年10月16日,自1998年5月1日起替代。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1年4月11日发布,该《通知》主要涉及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交通配套条件等。其中第三条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的第三款是对宾馆、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的规定。

4、《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5年2月21日发布,主要内容涉及(1)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功能要求;(2)为防止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的发生,对具以上城镇兴办饮食、娱乐;

5、《旅店业卫生标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为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它引用标准是GB 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及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安全保卫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规范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公安部发布,主要内容为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同时废止。主要内容为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等。

4、《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1999年5月25日发布实行。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号令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公安部关于实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95年2月6日颁布实施,主要内容为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的严格审批制度,及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几处解释。

6、《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旅游局于1990年2月20日发布,自1990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涉及旅游安全管理、事故处理、奖励与惩罚等内容。

7、《烟草系统宾馆饭店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2002年9月9日起公布实施,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主要对烟草系统宾馆饭店的组织管理、安全管理、检查与整改、责任与追究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顾客与酒店之间的关系是什么?顾客入住酒店享有啥权利?

顾客与酒店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两方面阐述。从消费者层面看,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消费关系。酒店以顾客为中心,为顾客提供舒适、安全、卫生的住宿服务;顾客为其享受的服务买单。由此可见,商品不仅是有形的实物,还有无形的服务。

从法律层面看,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服务合同指酒店作为服务提供者与顾客,即服务接受者,有关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酒店有义务保证客户安全,举个例子如银河宾馆谋杀案,王某在银河宾馆入住期间被抢劫犯杀害,酒店虽然张贴有“看清门外访客再开门”的告示,但酒店未登记罪犯进出的身份信息,所以在这起案件中,酒店管理失职,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客户损伤与酒店有非直接关系的损伤,则不予赔偿。那么顾客入住酒店享有什么权利呢?

这第一条就是顾客享受酒店服务的权利,无论贫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作为消费者,享受金钱换来的等值服务是最基本的权利。

第二,顾客享有其隐私权,隐私权包括客房的使用权不与其他的租客分享,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闯入等。如果酒店房间安装针孔摄像头侵犯或者泄露顾客隐私,这也属于侵犯消费者隐私权,顾客完全有权将其告上法庭,依法维权。

第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酒店有义务保管顾客的行李物品。同时意味当交由酒店保管的行李物品如有遗失,顾客有权追回或索赔。

第四,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有权得到酒店保障,如清洗地面时放置小心地滑的告示牌,就是保障顾客人身安全。

以上,大致是顾客入住的基本权利。不过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顾客在享受酒店带来便捷服务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不能损坏酒店设施,私自带走酒店财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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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供服务与接收服务的平等民事法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所涉及法律。

1.就一般情形而言,应该受到《合同法》、《民法通则》、《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制。

2.值得说明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已久,大多酒店餐饮行业均对其规定与义务比较了解。所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新规定,特别是对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服务项目的酒店的规制。

3.在特殊情形下,由于案件的特殊性也可能会使当事人一方承担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

4.当然,我们应该根据具体的案件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选用正确最有利于保护法益受侵害一方的法律,而万不可盲目,不知变通。

酒店与顾客之间就权利义务而言,酒店最常履行的是合同义务与法定义务。合同义务往往是双方约定的。法定义务如安全保障义务等等。

以下是法学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相关问题的基本定义的具体说明。

民事法律关系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编辑本段]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民事法律关系不仅符合国家的意志,更体现着当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设立的。只要当事人依其意思实施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立的法律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2、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社会关系是赋予民事主体权利和义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一经确立,当事人一方即享有民事权利,而另一方便负有相应的民事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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