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士兵贷款-退伍军人可以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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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退伍军人是可以取得贷款的。退伍军人可以和普通老百姓一样,如果有房产或者车产等资产,可以选择抵押贷款。如果没有相应的资产,可以选择信用贷款。退伍军人可以贷款,不仅如此,退伍军人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这也是国家为了帮助退伍军人的一项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退伍军人贷款有什么优惠条件
退伍军人贷款有的优惠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
2、有自己创业的意愿。
如果满足了这两个条件的退伍军人,想要创建微型企业,就可享受申请复制贷款以及政府补贴利息的政策了。
但是在贷款的过程中,退伍军人必须携带本人的退役证以及退役士兵企业信息核查表和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当地政府进行确认。政府确认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到当地的乡镇政府、工商部门进行申请,申请成功之后只需带着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退伍军人贷款条件有哪些? 以下两点需满足
; 不同的人份贷款流程会有所不同,比如退伍军人贷款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行。那么到底是哪些条件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退伍军人条件与流程
1、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
2、有自己创业的意愿。
如果满足了这两个条件的退伍军人,想要创建微型企业,就可享受申请复制贷款以及政府补贴利息的政策了。
但是在贷款的过程中,退伍军人必须携带本人的退役证以及退役士兵企业信息核查表和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当地政府进行确认。政府确认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到当地的乡镇政府、工商部门进行申请,申请成功之后只需带着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即可。
不够值的注意的是,每个城市的退伍军人贷款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的退伍军人贷款条件与流程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银行回复为准。
退伍士兵贷款优惠政策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可按规定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对于退伍军人贷款政策,各地具体的安排上是有一些差异的。从具体来说,如果退伍军人想要创业,那么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要优先对退伍军人实行予以信贷支持,并且在税收方面退伍军人可以享受优惠。此外,如果退伍军人从事的是微利项目,应当给他们给予财政贴息,最高的时候可以享受无息贷款。
3、一般来说,退伍军人需要满足这些要求:1.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2.有创业的意愿。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的退伍军人,如果创建微型企业,就可以享受申请复制贷款以及政府补贴利息的政策了。
4、具体做法是退伍军人携带本人的退役证,退役士兵企业信息核查表,还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当地政府进行认定,条件符合的话,就可以到当地的乡镇政府、工商部门进行申请了,申请之后带着所有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即可。
5、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军人,有以下政策:
办理工商执照等证件免费;
2.3年内免收工商费和税收;
提供小额贷款5万元,2年内免利息;
荣立三等功者,县里奖励1000元支持创业,二等功者奖2000元,一等功者奖3000元;
从事建筑、娱乐、广告等行业不享受优惠政策。
农村户口复员军人也暂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综述,退伍军人可享受较多的优惠政策,但是注意退伍军人办理贷款享受优惠时提供办理的资料要全部真实有效,不可存在欺诈行为,其次虽然退伍军人贷款有降息免息等优惠但是到期仍然要按时还款。如果退伍军人有不良好的信用纪录银行可以拒绝其所申请的小额贷款。
退伍军人创业贷款?
对于我国退役军人创业扶持项目,各省、市人社、财政部门出台了相关的贷款政策,具体如下:一、退役三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初始创业引导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省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担任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且为企业主要出资人; 2、有明确的创业领域、创业项目、详细的创业计划项目方案并有一定的自有资金(须出具自筹资金证明); 3、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成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且在还贷期的不在扶持范围。二、退役五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创业发展引导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在安徽省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担任创办企业法人代表,持有企业股权不低于30%(团队形式创办的,主要成员必须为高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主要成员持有企业股权合计不低于50%);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员工队伍稳定,组织架构较为完善。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企业有一定的固定资产,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资料真实可信,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企业、企业法人代表人、控股股东及主要经营者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健康持续经营2年以上,营业收入和从业人数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型企业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役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填写《某县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初始创业信用贷款申请表》或《某县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申请表》、《创业贷款客户基本情况表》。可登录县人社局网站“法律法规”栏下“人力资源与就业”里的《关于转发 的通知》中的“附件”,查询和下载表格。 另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也可以申请我县的小额担保贷款,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到乡镇人社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