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酒店消费陷阱-住酒店被坑了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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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酒店被坑了怎么投诉
住酒店被坑了投诉方法: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
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所以,大家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材料,如发票、消费清单、收据、刷卡记录、银行汇款记录、网上交易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屏等。
预防住酒店被坑
物价部门在检查中重点告诫相关宾馆、酒店经营者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提供住宿服务的,应标明客房的类型、价格、结算时间;调整房间加收费用的,应标明收费标准;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标准;物品损毁赔偿的,应标明赔偿标准。
提供洗涤、电话、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服务项目、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标价,提前公示并在订房或续住前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还有就是要求经营者不得价格欺诈,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或者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入住时要认真查阅宾馆、酒店经营者公示的今日房价、网上订房提示、房间调换提醒、节假日房价须知、退房要求等内容,避免因漏看产生纠纷,造成损失;网上订房后,再次与宾馆、酒店经营者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宾馆、酒店与网站的信息传递问题,造成出行烦恼。
入住和续住前与经营者再次确认每天的住宿费用,避免经营者随意涨价;与经营者达成优惠协议的,落实到文字上,避免经营者事后否认。
你知道酒店里办婚宴隐藏的陷阱么
隐藏的陷阱我个人看来就是酒店的隐形消费是最为厉害的,也是大多数新人比较关心的,所以我就列举了几个婚宴酒店的隐形消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婚庆进场费:如果你选择的酒店和婚庆公司不是一条龙服务的话,很多高级酒店还会想新人收取婚庆进场费。因此,新人在挑选婚庆公司和酒店的时候,要事先了解清楚,婚庆公司是否是酒店的固定婚庆公司,不是的话这笔费用由谁来付,具体花费是多少。
开瓶费:开瓶费一般出现在新人自带酒水的情况下。有的新人为了节省点花费会和酒店商量自带酒水,有的酒店也是允许的。但是让新人无奈的是在宴席之后的结算清单里居然有一笔“开瓶费”,因为你是自带的酒水,我们服务员为你提供开瓶服务,所以需要收取开瓶费。可能很多新人都不知道有这笔费用,所以还是要提前注意的好。
服务费:在婚宴中,现在很多酒店都推出了婚宴套餐,相对来说会比较实惠。但是在一些比较好的酒店和餐厅中,还会收取15%的服务费。一般这部分的费用是因为酒店每桌都会配置一位服务员服务,提升来宾用餐服务环境。所以,在决定了婚宴套餐的时候,最好也先问下是否包含此费用。
停车费:一般婚宴酒店的车位都会比较紧张,因此,除了几个免费的停车位外,其他的车位都会收取费用。而婚礼当天你如果有很多的亲朋好友来参加婚礼的话,酒店自然会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一般超出的车辆停车费约10~20元/小时计算,算起来也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餐饮消费有哪些陷阱,如何防范?
陷阱一:需要核实的“糊涂账”
案例:市民陈女士一家九口在自家楼下一家餐馆吃饭,结账时收银员告知餐费是625元。细心的陈女士叫服务员拿来单据,自己用计算器算了两遍,都是585元。对此,服务员解释是,每人有5元餐位费没计算在内。
提醒:顾客买单的时候,有些不诚信的餐馆会出现“收费不明”,如提供的餐纸、饮料、点心、小菜、茶水等,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和明示消费价格。新《消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餐厅消费时,需做到心中有数。
陷阱二:你要发票他不给
案例:王先生在五堰一火锅店用完餐向服务员索要发票,服务员称机器坏了不能打发票。王先生找到值班经理,值班经理不但没有认真解释,反而对王先生说“随便怎么投诉,就是不给开发票”。
提醒:发票是企业纳税的凭据,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凭据,很多餐饮店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开发票,比如“发票刚刚用完”、“发票正在办理”、“送你饮料就不开发票”。新《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陷阱三:销售过期商品
案例:去年,魏先生一行数人在城郊一农家乐吃饭,打开啤酒正准备畅饮,发现味道怪怪的。魏先生拿起酒瓶一看,不由大吃一惊,啤酒居然是2013年7月生产的,已过期两年。
提醒:新《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对于这样的行为,除了商家应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外,消费者也应该做到仔细观察。
陷阱四:看不懂的代金券
案例:市民华先生被“满100元送50元代金券”活动所吸引,选择在北京路一家餐厅请客,消费1000元后得到500元代金券,代金券上没明确注明消费要求和使用时间。几天后恰逢周末,华先生再次来到该餐厅消费,用代金券结账时却被告知周末不能使用代金券。
提醒:不少餐饮店的代金券得来容易用起来却难:不设找零,只有多点菜;使用时段有限制;特价菜不能使用等等。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等。”
陷阱五:看似便宜的特价菜
案例:市民蒋先生和朋友在市内一家知名菜馆吃饭时,被桌上的“特价菜促销”宣传牌所吸引,上边共有5道特价菜,均打两折,宣传牌上未明确标示消费限制。蒋先生和朋友点了3道特价菜,结账时一看账单,大家都傻眼了:只有一道菜是按特价价格计算的,其它两道都是原价。商家的解释是:“每桌只能点一道特价菜,并且是单桌消费满300元以上才能享受特价菜。”
提醒:假特价是很多消费者在餐厅就餐时遇到过的问题。有些餐馆推出的特价菜,在品质上存在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欺诈行为;有些餐馆则在特价菜上增加了诸多附属条件,给特价菜装上高门槛。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对于没有质量保证或者计量不正确的特价菜,消费者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