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诱导消费怎么办-被诱导消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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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被诱导消费怎么办
- 2、住酒店被坑了怎么投诉
- 3、欺骗诱导消费怎样处罚?
- 4、诱导消费者消费怎么投诉
- 5、诱导消费者消费怎么处罚
被诱导消费怎么办
法律分析:消费者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投诉。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二)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三)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四)具体的投诉请求(五)投诉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酒店被坑了怎么投诉
住酒店被坑了投诉方法: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
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所以,大家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材料,如发票、消费清单、收据、刷卡记录、银行汇款记录、网上交易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屏等。
预防住酒店被坑
物价部门在检查中重点告诫相关宾馆、酒店经营者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提供住宿服务的,应标明客房的类型、价格、结算时间;调整房间加收费用的,应标明收费标准;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标准;物品损毁赔偿的,应标明赔偿标准。
提供洗涤、电话、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服务项目、内容以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标价,提前公示并在订房或续住前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还有就是要求经营者不得价格欺诈,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或者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入住时要认真查阅宾馆、酒店经营者公示的今日房价、网上订房提示、房间调换提醒、节假日房价须知、退房要求等内容,避免因漏看产生纠纷,造成损失;网上订房后,再次与宾馆、酒店经营者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宾馆、酒店与网站的信息传递问题,造成出行烦恼。
入住和续住前与经营者再次确认每天的住宿费用,避免经营者随意涨价;与经营者达成优惠协议的,落实到文字上,避免经营者事后否认。
欺骗诱导消费怎样处罚?
一、欺骗诱导消费者怎么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法给予如下处罚: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消费欺诈认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可以从3个方面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诱导消费者消费怎么投诉
可以拨打12315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1、和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如果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经营者,纠纷时间应当在两年以内,超过这个时间消费者协会就不再受理投诉。
2、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
4、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
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明确、具体的诉求。
诱导消费者消费怎么处罚
诱导消费者消费者的,商家应对消费者所消费的金额进行原价赔偿,诱导情节严重的,商家还应增加赔偿的金额,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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