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酒店消费券违法吗-做卡券商回收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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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做卡券商回收犯法吗
- 2、100亿消费券开抢,是否有人利用消费券套现?
- 3、住宿和餐费消费券旅行社能收吗
- 4、台湾的消费券到期怎么回收?
- 5、牧原公司法定节假日不发三薪,只发150块钱用于内部网店消费的代金券算是违法吗?
做卡券商回收犯法吗
回收的卡不用来做违法的事是不违法的。
了解下来,很明显这就是一个低卖高卖,利用信息差赚差价的生意。就是找到有购物卡的人,以低于回收平台的价格买到自己手上,再卖给回收平台,赚中间的差价,量越大,赚的就越多。
据了解,每年这类预付卡券的发行量都超过了万亿,加上卡券回收的复购率极高,只要好好发挥自己的社会资源,发展渠道。
100亿消费券开抢,是否有人利用消费券套现?
一百亿消费券开抢,的确有人利用消费券套现。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大量的商家无法营业,损失非常大,为了刺激消费,政府发放了大量的消费券,到5月8日,据国务院统计,全国各省市已经发放了190亿元的消费券。不过,就在普通人思考应该如何使用这些消费券的时候,却有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用这些消费券来套现。那么,这些是如何使用消费券套现的?其实很简单,我们知道,现在的消费券主要有十元、五十元面值的,以十元面值的消费券为例,只要找到支持消费券的商家,然后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向商家转账三十元,然后加上商家的消费券,商家实际收到了四十元,商家再退还三十五元左右的现金。在这个过程中,商家的净收入为五元,而消费者也套现五元,这就是所谓的消费券“套现”,说白了,就是联合商家的无本套利。
也有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一些商家会主动提醒“套现”的 招数,有一次,他买菜只花了六十元,却分两次支付给了商家八十元,当然,两次都用上了十元的消费券,这样一来,他实际支付的还是六十元,然后商家又将多付的二十元转账还给他。就这样,消费券就完成了套现。
虽然各地都规定消费券不可转让出售,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将消费券以五折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单张消费券的面值,有的多达两百元,这种消费券的价值是最大的,也是最受市场青睐的,尤其是昆明市发放的消费券,有很多面值为一百元的旅游券和五十元的餐饮券,这些消费券都没有设置最低门槛,使用起来也更加的方便。所以,在消费券交易的黑市中,昆明市的消费券也是最方便的。当然,大部分地区的消费券都是以代金券的形式发放的,有的地方是“满200减80”,这种消费券的优惠力度相当大,价值也是非常高的。
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搞到消费券,使出了浑身解数,甚至还专门写了程序抢消费券,也正因为如此,普通的市民要抢上消费券,可谓是难上加难。消费券毕竟是刺激消费的,不是不法分子用来牟利的工具,对于政府而言,不仅要管消费券的发放,还要管消费券的使用,严厉打击这些使用消费券套现的行为。如果消费券不能合理使用,反而会成为薅政府“羊毛”的工具,给政府造成经济损失,可谓得不偿失。
总而言之,消费券是用来消费的,而不是用来“套现”的,它应该给老百姓带来切身的实惠。
住宿和餐费消费券旅行社能收吗
能收。当地的消费券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乡村酒店、民宿、民宿、星级农家乐、影院、书店、文化娱乐、文创非遗产、旅行社等文旅企业都可以使用。
台湾的消费券到期怎么回收?
到期后自动作废,消费券不会长期使用,因为目的是短期刺激消费。
牧原公司法定节假日不发三薪,只发150块钱用于内部网店消费的代金券算是违法吗?
凭证只在企业内部流通不违法,在市场上流通就是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或者在市场上销售代币代替人民币。第四十五条印制、在市场上销售非人民币代币票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据此,印制和出售任何形式的代金券作为福利发放都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举报并进行查处。资料:代金券使用注意事项1。凭证是酒店有价值的产品,由财务部保管。2.代金券采用联名编号发放,不允许跳号。3.此券有效期为2个月,以背面时间为准。4.此券不能兑换现金、零钱或发票,也不能累计使用。5.本凭证未经盖章无效,不得涂改、擦除或涂改.....................................................................................................................................................2.各部门经理从财务部领取凭证时,应仔细检查凭证是否盖章并填写有效日期。如不合格,应及时返回财务部,换取新的合格凭证。3.各接收部门需要在每班交接时清点数量;每发一张卡都需要如实登记。4.如果凭证有效期已过,需要延长或变更有效期,需经总经理签字后方能生效。5.各部门经理需要定期统计凭证数量,财务部会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6.内部员工不能私自使用此券,拿出来或转让。一经发现,将严惩不贷。7.消费券和豪华房的领取需填写申请报告,经总经理批准,秦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领取和发放。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可见,任何形式的代发工资都是违法的。
代金券允许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但不能用代金券代替工资。如果确实如此,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有救济措施,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处理,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福利发生了,不违法,但是扣工资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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