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酒店不出面-你感受过的最优质的酒店服务是什么样的
微信号
KTV115116
本文目录一览:
- 1、你感受过的最优质的酒店服务是什么样的
- 2、顾客在美团预订成功,到宾馆前台遭拒,仅退回已交纳的住宿费,是否合理
- 3、浙江酒店保安拒绝120乘电梯救人,这件事究竟是谁的过错?
- 4、消费者到店订房未入住想退房酒店不同意,如何调解?
- 5、去酒店或者宾馆的厕所犯不犯法???
你感受过的最优质的酒店服务是什么样的
对于优质服务,每家酒店都有自己的理解。有的把它理解为“微笑服务”,有的理解为“周到服务”,有的认为是“宾至如归的服务”,还有的认为是都“一种超值服务”,如此种种,都有其切实可取的一面。
步骤/方法
1、选择与被选择关系现代酒店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对于客人来说,选择机会非常多。客人选择酒店都不是盲目随意的,而是有着自己的选择标准。如酒店的地理位置的适宜与否,酒店员工的服务态度,酒店所提供的服务有无特别之处等等。
2、客人与主人关系相对于客人来说,酒店就是主人,但酒店这个概念是非常抽象的,酒店的建筑物不可能被视为主人;酒店经营者、管理者虽然是酒店的法人代表、实际的投资者和最高的决策者,但在酒店服务中,他们一般并不直接出面,而只是负责一些重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工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客人便会把在酒店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员工视为酒店的当然主人。
3、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客人到酒店所要购买的是酒店的服务产品,他不仅为得到这一服务产品对酒店进行了成本补偿,而且还为酒店利润的获得奠定了基础。酒店作为对客人的回报的唯一途径就是为客人提供质优价宜的服务产品。客人购买酒店的服务产品就是为了在酒店获得需求的满足,并且这种满足是高要求的,客人需要的是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而这种服务是通过酒店员工提供的,一般无须客人自己动手。这种服务是人与人的接触,客人在得到服务时要得到精神上的舒畅满足,通过服务感到自己是酒店最为重要、最受欢迎的客人。
4、朋友关系客人在入住酒店的过程中,酒店与客人双方通过相互间的理解与合作,一段时间的相处,很容易在彼此之间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容易结下友谊。客人不仅是酒店的消费者,也是酒店的朋友,酒店的新、老朋友多了,酒店的经营就有了非常坚实的基础。
顾客在美团预订成功,到宾馆前台遭拒,仅退回已交纳的住宿费,是否合理
合理。根据《合同法》规定,消费者在美团网上发布的订房信息可以视为要约,在收到预订成功系统信息后,消费者与酒店之间的合同即告成立。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连锁酒店没有提供酒店服务,理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浙江酒店保安拒绝120乘电梯救人,这件事究竟是谁的过错?
针对浙江酒店保安拒绝120乘电梯救人事件,闹的是沸沸扬扬,最终矛头都指向了一个物业里小小的保安身上,酒店在这方面并没有表示自己的有过错。我觉得保安有错,毕竟在生命之前,过于执拗,物业也有错,入职培训没有充分培训好便让员工上岗,但是最大的过错还是应该是涉事酒店承担。
魏先生表示说,自己的朋友来宁波玩,却在入住酒店后突然昏迷,自己拨打了120来抢救,但是大厦的保安却禁止120乘坐电梯上楼救人,原因是一人一卡,刷卡才能到对应房间。魏先生质问保安人命关天,为什么不然120上来,保安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说自己未接到相关领达通知,这事情要找前台。最终魏先生下楼刷卡带领急救人员上楼将朋友送往医院抢救。在经历两个小时的抢救后,朋友成功脱离生命危险。
事后魏先生向所住酒店领导人询问此事如何解决,酒店方面却以需要调查为由,一直没有给出正面回复,只是把责任都推给了物业。我觉得消费者既然选择了酒店,酒店就应该对消费者的安危负责,出现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配合处理事故,而不是不管不问,推卸责任,这样的酒店,以后谁还敢入住?
物业也表示没有想到自己的员工会这样处理事情,无疑是想让员工背这个锅。保安虽然在此次的事情处理中有所不当,但是如果物业方面提前做好员工培训,让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知道如何应对,又何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保安也只是遵循已知的规定办事情,毕竟如果不遵循规定很有可能被所在物业公司克扣工资,影响个人利益。
事发后,酒店和物业并没有率先承认自己的失职,而是在被追问的情况下推脱责任,这样的酒店和物业着实令人无法心安。120急救是常识,保安在面对急救车只是拒绝,并没有想着去找相关领导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酒店的消费者出现事故,酒店没有第一时间出面解决,而是事后推脱。物业表示对没有常识的处事员工表示寒心,却忘记了员工是自己招的并且允许其在岗的!
很难想象,如果这次魏先生的朋友如果没有被及时抢救,那么谁会被认定为最终负责人!
消费者到店订房未入住想退房酒店不同意,如何调解?
如果提前订的,还没有到中午,退房应该没有问题。但如果过了中午12点,那么这个房间他就为你保留了,你不去,他就损失了。你尽量和他协商,赔偿他一些损失。
去酒店或者宾馆的厕所犯不犯法???
听我说说:
酒店厕所公用存在这种现象,而且很普遍!
按照逻辑及物品所属权来说,酒店方有权不让你用厕所,其一厕所的建设要花费财力,要用水、用电等等。大厅的厕所功能是“为酒店消费者提供方便”。而你未在酒店消费,且明示我只是来上厕所,并且态度不好的话,人家当然有权不让你用啦!
而我们出门在外都是会到酒店用厕所,而至今没有酒店出面阻拦,对他们来说,我可能是他们酒店的潜在消费者,可能等会去餐厅,或者要订房,或者是住户,因为我可能有动机产生消费。
遇到这种情况时变通一下,一但有人阻拦你的时候,你就可以说,“怎么去你们餐厅吃饭连上厕所都不让人家上吗?”,情况严重你可以投诉他。
自身形象比较重要,如果你一身拉踏,别人就可能不理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