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酒店的案例-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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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

李某与女友元旦在某花园大酒店举行婚礼,宴请各方宾朋。肖某乘兴与同桌划拳斗酒,因拳技不佳,频频输酒,肖某只好将瓶中酒一饮而尽,他顿时觉得喉咙似有一硬物卡住,并不时有阵阵的刺痛。肖某马上到附近医院就诊,经过医生的仔细观察,诊断证明其喉咙被一细铁丝卡住。肖某于当天动了手术,并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前后共花去各项费用3200元。原本尽兴而去却是心痛而回,肖某认为都是酒中铁丝惹的祸,于是就到酒店讨说法,要求赔偿损失。酒店以酒水免费为由拒绝赔偿。无奈,肖某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酒店赔偿其损失3200元。

法院合议庭在审理本案时,对于肖某因免费酒水造成损害由谁承担责任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酒店虽然为肖某提供了服务,但酒水却是免费的,客户因此造成伤害,酒店不存在过错,理所当然也就不负赔偿责任。至于客户损害既成事实,是因为生产厂家提供的酒水存在瑕疵,厂家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过错责任,该损害应由酒水的生产厂家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由无过错的酒店承担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酒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本案来看,肖某接受新郎李某的宴请,到某花园大酒店去喝酒,事实上就与该酒店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因此该酒店作为服务一方的经营者就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各种服务(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都是有利于消费者,而不能危害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的安全,否则就得承担赔偿责任。另外酒水含有瑕疵(酒水中有铁丝),从而造成本案肖某的损害,酒水的生产厂家有过错,同样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作为消费者肖某来讲,他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索赔对象,既然肖某选择酒店赔偿,酒店就得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该酒店在对肖某作出赔偿后,依照过错责任原则可向酒水的生产厂家进行索赔,但这属于另一民事法律关系,酒店不能据此推卸责任。

本案是关于免费服务造成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本案肖某在某花园大酒店参加李某的婚礼,并享受该大酒店酒水免费的服务,从而在他们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服务合同。肖某在接受酒店提供的服务时因酒店提供的酒中藏有铁丝而遭到人身损害,尽管该酒店对酒水存在瑕疵没有过错,而且是免费使用,但这免费的酒水是属于酒店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因此酒店作为服务的经营者就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以免费提供服务为由拒绝赔偿。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法院合议庭在经过认真的审理之后也采纳了第二种意见,即酒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某花园大酒店在限期内赔偿肖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86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经血弄到酒店床单上酒店索赔合法吗

不合法,消费者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扩展资料:

典型案例

案例1 :一个热水壶赔了150元

2009年11月28日,秦女士把到桂林游玩的朋友安排在市中山北路的一家商务酒店。当晚,朋友不小心把房间里的热水壶摔坏了。次日退房时,秦女士主动将此事告诉酒店。

结账时,服务员从秦女士预交的押金里扣掉了150元,告知她这是赔偿热水壶的费用。可秦女士疑惑,自己家就有类似的热水壶,还是品牌货,也只要70元,怎么酒店要价这么贵?秦女士对酒店提出了质疑。

服务员表示,赔偿标准是酒店早就制定好了的,每个房间的《旅客须知》上都有损坏物品的价目单,客人损坏物品就按这个赔偿。无奈,秦女士最终只能照价赔偿。

案例2: 弄脏床单被索赔200元

2011年3月,沈女士18岁的女儿从杭州去厦门旅游,同行的有女儿的3个同学,4人入住鼓浪屿福州路一家宾馆。退房前一晚,其中一女生来例假,把床单弄脏了,退房时,宾馆索赔,4个小女生不知所措。沈女士的女儿打电话问她,她担心坏了女儿游玩的兴致,只好让她们先把钱赔了。

起初宾馆说要赔200元,一番协商后,让女生们赔了75元。事后,沈女士心有不甘:“我觉得不应该赔,床单弄脏,也不是她们故意的,而且宾馆最后也没给任何价格凭证,到底该赔多少钱,是不是就宾馆说了算?”

律师说法

主持人:餐厅、宾馆制定出高额赔偿标准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呢?

邱剑明:我认为这就是一种霸王条款。消费者过失损坏宾馆物品,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赔偿价格不能由宾馆说了算,需要服从物价部门的统一调控。因此,餐厅、宾馆要求消费者付出高于市场价数倍或更多的赔偿,明显违背了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现实生活中,由于宾馆、酒店大多处于强势地位,消费者碰到赔偿事宜,往往都选择息事宁人。这样不仅牺牲了个体权益,也纵容了宾馆业者的“咄咄逼人”。当然,消费者在损坏了宾馆酒店的物品,被要求赔偿时,应该按宾馆酒店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现值)赔偿。

当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较淡薄,遇到此类情况时往往妥协,放弃自己的权利,这种高价赔偿是一种霸王行为,违反了公平诚信原则。消费者要敢于说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李振山:宾馆、餐厅和消费者之间是服务关系,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有些宾馆单方制定的《住客须知》或《服务指南》对客房物品的赔偿漫天要价,违背《合同法》等价有偿、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是无效的。但要注意的是,宾馆物品赔偿需要服从物价部门的统一调控。

宾馆要求消费者付出高于市场价数倍的赔偿,甚至有的酒店还规定物品损坏后不得维修,只能赔偿的条款,都属于霸王条款。旅客在入住宾馆、酒店时交押金后,出现物品损坏现象,酒店直接从中扣款,导致消费者在维护权益方面存在困难。

我们建议,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时,应该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维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_遇宾馆酒店“霸王条款”,该如何维权

去酒店消费,东西被酒店员工偷了,该找谁赔?酒店还是小偷? 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这个盗窃的员工是在他当班的时候下手偷的,最好还是找他的用人单位也就是酒店索赔,因为这个员工偷你的东西从民法角度讲属于侵犯你的财产权,用人单位的雇员在工作期间对他人造成的侵权损害应该由单位承担,至于酒店赔付你之后再怎么找那个贼负责就跟你没关系了,但如果他盗窃的数额很大达到当地具体规定的盗窃罪数额的时候就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了,你要想索赔就得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应该诉该犯罪嫌疑人,因为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转嫁,总而言之呢,如果数额不大就找酒店吧,好歹比个人经济实力强,你获得赔偿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如果数额很大涉及犯罪了,就和检察院好好配合吧,检方会帮你讨回公道

酒店的“开瓶费”是否合法啊?

不合法,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这属于强加式的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由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指出: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分析?

你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酒店的案例,住客在住宿酒店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酒店的案例他人殴打,酒店将承担住客被打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通俗讲,住客住酒店,酒店有安全保障义务。因为住客与酒店是住宿服务合同,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酒店的案例:酒店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此酒店对住客人身伤害负有赔偿责任。至于人身精神赔偿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可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酒店的案例我国民法通则第一条。在夲案,如果对方打人者,已付过赔偿金,此时人身精神赔偿,可以让对方向住客赔礼道歉为处罚。

酒店退一赔三法律

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进行购买的,消费者可以请求退一赔三。退一是指无条件退款,赔三是指应当赔偿消费者3倍的损失。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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