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是否是强制消费-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否则收取开瓶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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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否则收取开瓶费是否合法?
按相关法律规定,“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所以,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否则收取开瓶费行为违法。\x0d\x0a相关法律规定:\x0d\x0a《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0d\x0a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x0d\x0a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x0d\x0a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饭店不允许自带酒水合法吗?
饭店不允许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是否是强制消费,是不合法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是否是强制消费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是否是强制消费: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高法明确"禁止自带酒水"属餐饮业霸王条款
酒店、餐馆等地方“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在不少的酒店和餐馆门口都注明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这样的条款,如果违反该条款的话,服务员是不允许的。关于酒店、餐馆等地方“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我认为是的,属于霸王条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酒店和餐馆这些地方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位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霸王条款。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条款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的权利,这些格式和条款强制交易是违法的。最后,如果遇上这样的商家,可以拨打消费者协会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商家肯定会予以消费者一定的赔偿。
一:酒店和餐馆禁止自带酒水,看似合理,但是实际上是违法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进行举报。
酒店和餐馆这些地方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位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霸王条款。
二:经营者擅自贴告示,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条款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的权利,这些格式和条款强制交易是违法的。
三:像这样的霸王条款,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如果遇上这样的商家,可以拨打消费者协会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商家肯定会予以消费者一定的赔偿。
关于酒店、餐馆等地方“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饭店不让客人带自带酒水合法吗?
不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因此消费者在饭店可以选择饭店酒水,同时也可以选择购买饭店以外的酒水。
同时最高院于2014年2月12日明确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业制定的违反《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禁止自带酒水属排除了客人自由、自主选择的权利。
扩展资料:
餐饮业六种霸王条款:
1、禁止自带酒水;
2、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
3、包间最低消费xx元;
4、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
5、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6、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
霸王条款的特种:
1、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2、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3、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4、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5、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最高法:禁带酒水和包间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北京:工商叫停餐饮业6种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