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预订消费者权益-酒店退订规定

admin1年前酒店大全17
󦘖

微信号

KTV115116

添加微信

本文目录一览:

酒店退订规定

(1)直接联系酒店预定房间酒店预订消费者权益,这种方式不需要提前付钱,所以不涉及更改或者退款,但是如果需要保留房间,需要提供保证金,如果当天没有入住,会扣掉首晚酒店预订消费者权益;(2)如果通过网上预订酒店,大部分是不可取消或不可退款,此时如果没有入住,一般会扣掉首晚房费,剩余款项会退回;如果要退订,酒店预订消费者权益你在哪家网络上边定的就找哪家客服去帮你退订,不过这种退订也是要看平台愿不愿意帮你,因为你定的是预付不可取消订单,钱已经收到了。也要看酒店给不给你退订,因为网络平台预订和取消都是通过发单到酒店的,看酒店同不同意。(3)如果订单不支持取消,可以求助客服取消。

法律依据酒店预订消费者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预订酒店不能取消,如何维权?

投诉酒店的方法步骤如下:

1、投诉最直接的办法是寻找前厅经理,前厅经理自然会有一部分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意见。

2、如果不满,继续往上找上面的领导责任,包括值班经理和店总,看他们的服务态度和处理意见以及答复是否能够使人满意和谅解。

3、如果层层推脱,店内不给解决,没有态度诚恳的答复和处理,那只好寻求店外解决,如果是连锁酒店,那么拨打他们的酒店总部电话,连锁酒店会很重视,特别是店内没有妥善处理态度嚣张一类,一旦投诉形成,集团对分店处理都会比较严重;

4、如果是单体酒店,那么包括消费者协会的投诉和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投诉即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不可取消订房怎么投诉

不可取消订房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酒店预订消费者权益,或者通过消费者协会电话12315投诉。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酒店预订消费者权益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酒店预订消费者权益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酒店预订消费者权益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可取消订房投诉如下:可以向酒店或订房平台投诉部门投诉;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可以通过拨打全国统一举报服务热线12315投诉;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等其他合法方式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线订房“不得取消”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

在预订平台订好酒店后临时有事无法入住,可已经扣掉的酒店房款却很难要回。据报道,近期,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上陆续接到多个游客关于OTA、酒店互相推诿不退款的投诉。虽然酒店和OTA都有关于取消订单方面的规定,但很多游客仍然觉得要不回自己的房款很冤枉。

消费者在线订房“不得取消”已经成了一个投诉热点,也成了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风险点。

消费者预订酒店房间,与商家之间既是消费关系,又是合同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旅行社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同时,商家制定的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是以格式合同或通知、声明等方式排除或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了经营者责任、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属于霸王条款。无论商家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是否告知消费者“不得取消”条款的内容,都无法改变该格式条款的违法属性。

消费者与商家不仅在订立合同时享有自愿、平等、公平等权利,在变更或解除合同时也依法享有这些权利。消费者虽然在订房后预付了全部款项,但尚未入住酒店,酒店也未履行合同义务,未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消费者行程有变,不能再前往酒店入住,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商家就应该正视消费者遇到的问题,尊重消费者的意愿,在平等基础上与消费者协商订房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

消费者提前告知商家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时间较早,不影响商家的房间服务再次销售,没有给商家造成损失的,商家应该无条件变更或解除合同;消费者告知商家较晚,已经影响了商家的房间服务再次销售,给商家造成一定损失的,商家可以要求消费者赔偿损失。实际上,一些在线旅行社或酒店已经在推行“限时取消、取消扣款、免费取消”等做法,铁路部门、航空部门等针对退票时间给出的阶梯退票策略也值得在线旅行社和酒店借鉴。

近年来,全民旅游日益火爆,在线订房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也关乎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权益。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等应该关注这一热点问题,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出台细则等方式,对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进行进一步明确,同时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经营者的服务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新快报

相关文章

微信号复制成功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号,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搜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