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酒店消费的霸王条款-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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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 2、霸王条款有效力吗?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 3、酒店、餐馆等地方“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 4、霸王条款
- 5、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消费过程中,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 6、作为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该如何处理?需要保留哪些维权证据?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是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霸王条款有效力吗?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些“霸王条款”美国酒店消费的霸王条款,保护好自己美国酒店消费的霸王条款的合法权益——
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美国酒店消费的霸王条款,否则收取相关费用”
(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美国酒店消费的霸王条款,卡内金额过期作废”
(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5、“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6、“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7、“促销商品,售出不退”
(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8、“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9、“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0、“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
(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11、“持本超市收银条在超市自有停车场停车免费,车辆盗损责任自负”
(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2、“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对洗熨结果,如褪色、缩小,本店不负赔偿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3、“请客人在本单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权自行处理”
(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14、“超期一个月,衣服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5、“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16、“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旅行社在出发7天前通知旅游者延期或取消旅游,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7、“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造成个人伤亡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18、“违反操作程序而造成伤害的,本俱乐部不负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19、“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20、“旅行社由于第三方(例如美国酒店消费的霸王条款:航空公司、火车、轮船等客运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的,不承担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霸王条款”为无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
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该怎么办?
第一,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
第二,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
第三,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或者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酒店、餐馆等地方“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在不少的酒店和餐馆门口都注明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这样的条款,如果违反该条款的话,服务员是不允许的。关于酒店、餐馆等地方“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我认为是的,属于霸王条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酒店和餐馆这些地方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位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霸王条款。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条款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的权利,这些格式和条款强制交易是违法的。最后,如果遇上这样的商家,可以拨打消费者协会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商家肯定会予以消费者一定的赔偿。
一:酒店和餐馆禁止自带酒水,看似合理,但是实际上是违法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进行举报。
酒店和餐馆这些地方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位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霸王条款。
二:经营者擅自贴告示,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条款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的权利,这些格式和条款强制交易是违法的。
三:像这样的霸王条款,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如果遇上这样的商家,可以拨打消费者协会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商家肯定会予以消费者一定的赔偿。
关于酒店、餐馆等地方“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霸王条款
如果遇到霸王条款,可利用《合同法》美国酒店消费的霸王条款的有关规定排除"霸王条款"的效力,发生纠纷后,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撤消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或请求确认有关"霸王条款"无效,相关解释主要有四条美国酒店消费的霸王条款:
一、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以欺诈、胁迫方式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达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消,但这一变更或撤消权应自行为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根据《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履行提请注意的义务(如有些酒店中的最低消费)当你身陷其中时,就要运用法律手段排除"霸王条款"的效力。
三、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格式条款中排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四、根据《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五、消费法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消费过程中,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我们都知道,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可是在平常的消费过程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许多各式各样的“霸王条款”,那究竟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呢?
一、房屋买卖格式条款:双方业主、客户及近亲属、朋友、同事的签字视为本人签字认可。"
专家审查意见: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能由当事人自己签署。由他人办理的,必须有当事人出具的严格明确的授权。如果没有授权合同,其有效性待定,必须由委托人批准。委托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专家举例说明,如果一个人的房子,经他的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后,就可以卖给他,就视为他的同意,那么任何人的房子都有可能随时被“同意”出售,这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
二、关于房屋中介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合同:房主和客户通过中介以外的渠道看房无效
专家评审意见:这是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合同时常用的条款,也是中介公司通常所说的防跳单协议。消费者应该有权选择自己的服务。管家可能通过“我爱我家”来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但选择“领房”,这是消费者的选择;当然,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中介公司最终没有促成购房合同的成立,仍可以要求当事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所必需的费用。
三.关于汽车销售:如果汽车因经销商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车辆损坏,经销商应免费维修,但买方不得要求退货或更换汽车
经销商给出的解释是,二手车和新车价格相差很远,一旦退货,会涉及到购置税、保险、车牌等一系列后续问题,修车比退车对双方都有利。
所以,以上三款“霸王条款”你get到了吗?
作为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该如何处理?需要保留哪些维权证据?
在人们美国酒店消费的霸王条款的生活当中,有很多的人们都会选择去酒店吃饭。当然,有一些酒店的老板也是非常的黑心。他们会对乘客进行一些霸王条款,其实这种行为是非常不正确的,而且也会导致一些顾客十分的懊恼。所以说,作为消费者,如果在吃饭的过程中遇到美国酒店消费的霸王条款了霸王条款的时候,应该选择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话才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同时也让那些不法的商家受到一定的惩罚。
避免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很多的人们在外出吃饭的过程当中,都会受到一些霸王条款的约制。其实这种行为是非常的不正确,而且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毕竟顾客们去酒店里消费是属于个人的权利,如果说商家有这种不恰当的行为,那么消费者也是可以采用一定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话也是会让那些黑心的商家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商家的老板十分的贪婪无道,他们在面对顾客的时候会对有些顾客提出无理的要求。其实顾客可以拒绝这种行为,并且投诉这些商家。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的顾客们在遇到霸王条款的时候,也是非常的手足无措,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其实这个时候可以保留商家的一些小票,这样的话也可以让自己很好的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自己受到这种不平等的对待,毕竟商家的这种行为也是属于触犯了法律责任,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所以说很多顾客们在面对这种不公平现象时,应该采用一定的手段来进行制裁,这样的话才可以维护一种非常良好的社会氛围。
希望每位顾客们在面对这种霸王条款的时候,都能够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同时也可以向食品工商局举报这种商家,这样的话不仅仅是对商家很好的制裁,同时也维护了自己合法的权益。所以说,每位顾客们都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避免有些商家对自己提出这种不合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