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拿走酒店200元-我在酒店收银做了七天。拿走了520块钱,我这算盗窃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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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店收银做了七天。拿走了520块钱,我这算盗窃罪吗?

你拿走的这520是块钱如果是没有经过任何对这个钱有处分权的人的批准的话,是肯定构成盗窃罪的,因为虽然你是在酒店做收银,收银获得的财物是归酒店所有的,而不是你的个人财产,对于这笔财产你不具有处分权,虽然你跟酒店签订了劳动合同,有权取得工资,但是取得工资的途径必须是合法的,私自拿走这520元显然是违法的,工资必须由酒店的负责人批准,然后由财务经理支付给你的,所以你的行为当然构成盗窃罪

一瓶两百块买的洗面奶丢在酒店,去问他们说没有,可我确定在酒店,怎么办?

第一消费者拿走酒店200元,你在酒店住宿就是消费者,即使不住了也有这个消费者保护权益。你可以先沟通。好好和工作人员交流。

第二,东西真丢在酒店,对方不给,就可以直接报警,请求警方协助。别看没多少钱,但是我们不能主销他们消费者拿走酒店200元的这种坏行为,今天能200元东西,明天就能2000元,所以,必须弄个明白。

自带酒水被收200元酒杯使用费合理吗?

自带酒水被收200元酒杯使用费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是不合理的。

8月10日,市民邓先生800多元一顿的西餐,收取的服务费就将近350元,市民邓先生默默付了款,但心里越想越不对。

邓先生告诉记者,这笔服务费包括两项,一项他自带酒水后酒店收取的“红酒杯使用费”,还有一项是“15%服务费”。“双重服务费”之下,邓先生将此事反映到了青羊区市场监管局,目前相关调查已展开。

针对此事,律师认为:“开瓶费”或者“红酒杯使用费”在消费清单上写的信息应当与消费者实际消费的一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店方开具为“开价杂项”,与实际消费不符,已经侵犯了其知情权。

同时,加收15%的服务费是在没有提前明确告知消费有此项费用的前提下而收取的,属于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不予以支付其费用。

扩展资料

市场监管部门已着手展开调查:

邓先生已经将这一情况反映至12345投诉热线和青羊区市场监管局,西御河市场监管所已经着手展开调查。

接到投诉后,监管人员第一时间来到酒店进行了检查,并在现场责成酒店与消费者邓先生进行进一步沟通。据相关监管人员介绍,从目前来看,消费清单上写的收费内容与此前说明的“开瓶费”、“红酒杯使用费”确实不一致,因此还需进一步调查。

“是否合理合法暂时还不能下结论。如果不违规却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会责成酒店进行整改,并于一定时间后给出整改说明。”据介绍,目前监管人员已经要求酒店提供相关的材料,相信结果很快就能出来。

参考资料来源:红星新闻-自带酒水被收两项服务费近350元,其中包括红酒杯使用费,这合理吗?

临汾天鹅大酒店宴会厅套餐标准

您好,临汾天鹅大酒店宴会厅提供的套餐标准如下:

1. 标准套餐:包括自助式菜品、饮料、甜品、酒水等,每位消费者收费标准为每位人民币200元(不含税)。

2. 尊享套餐:包括自助式菜品、饮料、甜品、酒水等,每位消费者收费标准为每位人民币300元(不含税)。

3. 豪华套餐:包括自助式菜品、饮料、甜品、酒水等,每位消费者收费标准为每位人民币500元(不含税)。

4. 其他: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与酒店宴会厅的客服进行洽谈,定制个性化的宴会套餐。

总之,临汾天鹅大酒店宴会厅提供的套餐标准,每位消费者收费标准从每位人民币200元至每位人民币500元不等,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与酒店宴会厅的客服进行洽谈,定制个性化的宴会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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