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欺骗消费者权益案例图片-有哪些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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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有哪些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 2、山东青岛热闹婚宴竟上冷菜冷饭,酒店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
- 3、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的案例
- 4、男子吃烤鱼发现被商家欺骗,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 5、郑州希岸酒店暴雨后涨价被罚50万,利用灾情抬高价格,多付房费怎么办?
有哪些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一、“仅此一天”天天搞 虚假宣传终被罚
【案例简介】2016年5月酒店欺骗消费者权益案例图片,消费者刘先生在“天猫网”某网店花29.9元购买酒店欺骗消费者权益案例图片了一件正在搞“仅此一天”促销活动酒店欺骗消费者权益案例图片的窗帘酒店欺骗消费者权益案例图片,事后发现该窗帘的宣传页面连续数天使用了“仅此一天”的宣传用语酒店欺骗消费者权益案例图片,于是刘先生向绍兴市12315中心投诉。
【处理结果】经调查,发现该网店不仅连续使用“仅此一天”的促销宣传用语,且同一规格产品的促销价与平时售价相同。商家与消费者刘先生自行协商,补偿刘先生500元。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袍江分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认定当事人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做出罚款3600元的处理。
【案例点评】该案中网店虚假广告的销售行为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诚信原则,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该消费欺诈行为启动“诉转案”,从而加大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网络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三无”侵权枕套网上卖 赔偿罚款示惩戒
【案例简介】2016年9月,消费者张先生在天猫某旗舰店购买了一件58元的枕头套。货送到后,张先生发现该款枕头套无厂名厂址、成分、洗涤方式等产品标识,遂向该旗舰店所属的柯桥区12315投诉,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赔。
【处理结果】柯桥区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向消费者张先生进行了解,并对该网店销售商品进行检查,发现该枕头套确实没有标注厂名厂址、成分和洗涤标识等。经调解,网店同意退货并赔偿消费者500元。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此网店为生产厂家的其中一个批发商,生产厂家是以淘宝网上“一件代发”的模式进行销售(“一件代发”系指批发商负责网上接单后,实际由生产厂家代替该批发商直接向卖家发货的销售模式)。经查,该枕套生产厂家涉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遂启动“诉转案”机制。经过严密的调查,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枕套、被套,并处罚款人民币28000余元。
【案例点评】该案中,枕套生产厂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该消费欺诈行为,按照“新消法”退一赔三规定,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启动“诉转案”,以行政刚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山东青岛热闹婚宴竟上冷菜冷饭,酒店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
去酒店吃饭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是会经常发生的事情,所以我们对于酒店消费过程当中的一些细节都特别注意。在酒店做饭的过程中也肯定会出现一些差错,这一些差错很可能会侵犯到消费者的权益。在热点上就有山东青岛热闹婚宴上冷菜冷饭这件事,网友对于这件事都特别关注,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于这件事情的一系列看法。对于山东青岛热闹婚宴上冷菜冷饭这件事来说,酒店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呢?
山东青岛热闹婚宴上冷菜冷饭这件事,酒店是认为确实构成了侵犯消费者权益,因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顾客进行消费酒店也必须保证食物符合标准,如果在吃饭过程当中出现冷菜冷饭肯定是酒店在这件事情上没有注意。婚宴上冷饭冷菜确实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婚姻当中肯定需要食物符合标准,所以在酒店这一方面也构成了侵犯消费者权益,只有在接下来对消费者做出补偿才能够使得这件事情被消费者原谅。顾客在酒店进行消费就需要酒店对顾客负责,山东青岛热闹婚宴上冷饭冷菜是属于对消费者的侵权,所以消费者也应该去相关部门举报酒店。消费者权益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所以酒店的行为也属于侵犯到了消费者权益的一种行为。在这件事情上酒店应该作出表示,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当中酒店能够在这一方面进行整改,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酒店的生意变得更好。
对于山东青岛热闹婚宴上冷菜冷饭这件事来说,酒店行为已经构成侵犯消费者权益。
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的案例
一、 消费者汽车维保 4S店使用拼装机油案
【案例简介】
温岭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部分保养、维修车辆的实际更换机油使用量不足整瓶的情况下,未告知客户机油使用量的真实情况,而以整瓶结算费用,多余的机油则被回收、拼装成整瓶后重新入库按新品予以再次销售。
【案例点评】
本案中,当事人在实际更换机油使用量不足整瓶的情况下,本应按实际机油使用量与消费者结算费用,却未告知消费者真实信息,并以整瓶的机油使用量为单位向消费者收取费用,实属谎报用工用料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千足金”金不足 消费投诉“一赔三”
【案例简介】
2014年4月份,消费者陈女士在台州临海某珠宝店花了4908元,购买了一副千足金手链,事后却发现其购买的是足金首饰,而不是千足金首饰。与店家协商不成后,陈女士向临海市12315中心投诉。经法定机构检测,鉴定结果成色是足金、黄金含量为99.00%,而不是含量为99.9%的千足金。
【案例点评】
该案中珠宝店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的销售行为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该消费欺诈行为,按照“新消法”退一赔三规定,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启动“诉转案”,以行政刚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 全省首例违反新消法 侵害个人信息案
【案例简介】
2014年3月17日,杭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杭州某家装公司经营场地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有部分楼盘业主名单。
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为了推广公司的家装业务,提高公司业绩,该公司业务员从市场圈内朋友处收集了已销售某楼盘部分业主名单,名单内容包括业主姓名、所买楼层号码、联系电话等,且当事人所得业主名单信息均未经业主同意或授权。
【案例点评】
当前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滥用现象日益严重,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时有发生。案件中当事人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收集业主名单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属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四、 串通设计师给回扣 橱柜企业受处罚案
【案例简介】
2014年4月,金华市工商局在开展家装服务和家居建材商品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市区某从事橱柜销售的家具用品店通过串通设计公司的设计师诱导消费,以达到拓展市场份额目的。
【案例点评】
案例中部分家装企业在经营中通过串通设计公司的设计师,采用财物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以达到拓展市场份额目的,通过设计师开展诱导消费,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购物成本。此类现象一度成为了家装服务行业的潜规则。
五、 微信虚假促销 水果店受处罚案
【案例简介】
2014年12月绍兴某水果连锁零售企业为吸引人气,通过微信平台等宣传方式,发布“疯狂车厘子”广告,其内容称只要任何人完成“下载活动APP客户端、点击我要分享、积满29个赞”,就可以优惠价格购买该种黑色樱桃。
广告吸引参与者上万人,然而完成“集赞换礼”三个步骤的消费者到该公司总店,欲以承诺优惠价格购买樱桃时,被告知必须购买充值一定金额的预付卡作为购买前提。
【案例点评】
微信广告、微信朋友圈销售商品是一个新兴事物。“集赞换礼”则是一种向不特定人群发布的悬赏广告。
依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经营者在履行过程通过隐瞒事实和隐藏设置条件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合同违法行为,理应依法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法制中国-浙江工商发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男子吃烤鱼发现被商家欺骗,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诚信经营。然而,最近在贵州六盘水的一家酒店,却发生了一起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钟先生和朋友去宾馆吃烤鱼,没想到一瓶500毫升的矿泉水竟重达8两。最后,钟先生和朋友们拍了一段视频,然后转身离开。
据悉,事件发生在12月26日清晨,当时钟先生和一群朋友去吃烤鱼,因为大家经常去餐馆。当他们到达时,服务员让他们观看并称鱼的重量。但当烤鱼端上来时,钟先生等人发现错了。原来是5斤4两的鱼,但端上来后发现没有那么多,最多也就是3斤,但服务员坚持说是5斤4两的鱼。随后,钟先生等人到店里拿了一瓶矿泉水称重。结果500毫升矿泉水,重了1斤8两。
最后,钟先生拍完视频后离开了。事件曝光后,引起热议。大家都表示希望有关部门严惩店主。很多人开玩笑说,将来逛街的时候会带一瓶矿泉水。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关系,二者是相互联系的。作为消费者,我们很多人都需要考虑到自己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需要进行认定。也就是说,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可以对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所获得的服务进行适当的退货、修理或者补偿,从而解决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前,应注意以下几点,必须尽可能完整地保存所购商品的包装盒和说明书;以商品发票为购物凭证;可以先打电话到店协商,预约后再去商店,要实事求是。要求合理合法。我们应该注意态度。如果经营者愿意返还赔偿金,他将返还赔偿金。如果他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要吵闹。他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所谓申诉,是指公民向国家机关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并请求处理的行为。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或者使用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日常消费时,与经营者就其消费权益发生纠纷,并向国家行政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消费者发生消费权益纠纷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工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检疫、卫生、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上诉程序与申诉程序大致相同。
郑州希岸酒店暴雨后涨价被罚50万,利用灾情抬高价格,多付房费怎么办?
郑州暴雨期间,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抬高价格,向入驻顾客收取高额房费一事已经被证实属于违规操作,涉嫌利用灾情随意涨价,违反相关规定被罚50万,站在市场和消费者角度,这家酒店哄抬价格的行为就应该被重罚,如今这家酒店虽然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可是当晚入驻顾客多付的房费怎么办?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是否要归还?
第一、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利,应当归还
这家酒店已经被认定是违规,没有依法经营,违反公平诚信的原则,因此这家酒店借机获利,所得收入属于不正当收入,按照相关规定,被罚后这家酒店应当快速归还当晚入驻顾客多付的房费,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灾难面前,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河南郑州遭遇暴雨侵袭,交通受阻,大量旅客滞留郑州,这种情况下酒店更应该为顾客提供方便,帮助顾客解决住宿问题,理应降价或者免费去救助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趁机发财,所以站在社会责任的角度,作为当地的一家酒店更应该有义务是帮助他人,所以从这方面看,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应该归还顾客多付的房费,同时向入驻的每一位顾客道歉,寻求谅解,这样才能挽回酒店的声誉。
第三、酒店理亏,理应补偿
站在个人角度看待这件事,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理亏在先的,私自抬高价格,欺骗顾客,让顾客蒙受经济损失,这种行为极不道德,因此做错事,就要承担后果,就要去想办法解决问题,首先就是要补偿顾客的经济损失,因此这家酒店要第一时间联系当晚住宿顾客,弥补对方的经济损失,这样才会减少社会影响。
总之,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应该及时归还顾客多付房费,同时要严格遵守自己的承诺,向受灾民众免费提供住宿,承担社会责任,另外,大家在灾难期间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发现类似行为,要及时反映,拒绝投机倒把,趁机牟利的行为,作为酒店一定要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