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税网-在国税网站核验显示查询不到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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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税网站核验显示查询不到发票信息。

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是厦门联通用户,无法在厦门国税网站查验,不排除是由于当地不支持在厦门市国税网站查验该电子发票导致。

2、目前福建联通用户开具的电子发票,可通过以下2个平台进行校验:

【1】福建省国税发票查验网站: ;

【2】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3、如您在以上两个平台均无法校验发票,建议您联系归属地联通人工客服核查,具体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

为什么我进不了福建省国家税务网

显示的是服务器连接地址失败,不用担心,不是你电脑和网络问题,是税务局的服务器在申报期内因登陆太集中,挂掉了,不用着急,税务系统会及时重启的,误不了纳税人按时申报,祝你纳税愉快!

厦门国税网上办税大厅官网入口地址

厦门国税网上办税大厅官网入口地址福建国税网

依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8〕21号)要求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福建国税网,1月1日起调整我市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关计税标准。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1.自(税款所属期)1月1日起福建国税网,从价计征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即原值减除幅度由原先25%提高到30%。

2.自(税款所属期)1月1日起,土地使用税按现行税额标准下调20%计算缴纳,土地等级及具体范围划分等保持不变。

二、税源登记变更

1.我局将在2018年下半年从价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集中申报期结束(即1月31日)后,通过后台批量进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变更,减轻纳税人操作负担。

2.在此之前,纳税人若确需申报(税款所属期)1月1日后的从价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款,亦可先行对相应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进行变更,变更日期为2018年12月24日。

三、相关衔接事项

1.(税款所属期)1月1日之前的从价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仍适用原标准计算缴纳。从租计征房产税按现有政策执行。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局将于1月下旬进行征管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受其影响,届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请纳税人合理安排,做好2018年下半年从价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申报工作。

特此通告。

标签: 福建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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