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未成年少女在ktv陪酒-组织未成年ktv陪酒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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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组织未成年ktv陪酒犯法吗
- 2、河南高院对张成功案作出死刑判决,案件的始末有何详情?
- 3、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会被如何处罚?
- 4、带领未成年ktv上班陪酒犯法吗
- 5、ktv未成年有偿陪侍怎么处罚
- 6、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去KTV陪酒?
组织未成年ktv陪酒犯法吗
是犯法的。而且组织成年人陪酒且涉及到了青色交易,也是犯法的。
河南高院对张成功案作出死刑判决,案件的始末有何详情?
1985年,张成功来到河南,这时候因为张成功没有什么文化,所以在河南根本找不到工作,所以他只能做一些杂活,但是因为张成功这个人非常好色,所以在工作期间也经常会去调戏一些良家妇女。所以他在周边地区早已经臭名昭著,有很多人都非常讨厌他,甚至有些良家妇女根本不敢靠近他。
自从来了河南以后,张成功也变得越来越好色,有一天张成功在工作时,看见马路上有一名少女正在行走,于是张成功就想侵犯这名少女。然后张成功就赶紧跑过去和这名少女搭讪,因为这名少女年龄不是很大,所以很快就信任了张成功。张成功和女子聊了很久,于是张成功便把女子约到了一处偏僻地方。然后张成功强行把女子侵犯了,然后张成功又威胁女子,如果敢报警,那么就会把女子给杀了,所以女子也非常害怕,于是也没有选择报警,然后就直接离开了现场。经过这次事情以后,张成功变得越来越嚣张。然后又利用同样的手段侵犯了好几名未成年少女。但是这些未成年少女也都没有报警,因为她们也非常害怕遭到张成功报复。所以在两年时间内,张成功一共侵犯了8名未成年少女。但是这些人都没有选择报警,所以张成功也一直逍遥法外。但是最后张成功还是被警察抓了起来,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过了15年以后,张成功刑满释放,但是到了2017年,张成功又侵犯了好几名少女,而且还破坏了国家重要文物。所以张成功再一次被警方抓捕归案。但是这一次张成功被法院判处死刑,并且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
结语。
我觉得张成功就像是一个恶魔,如果不执行死刑,那么他以后肯定还会做出违法行为。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会被如何处罚?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禁止进行有偿陪侍,违反规定的,应当责令停业整顿三至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并对主管人员进行罚款。
此前陕西两所职校多名未成年女生被诱导陪酒陪唱一事,可以看到西安这家KTV不仅招录未成年人,还进行有偿陪侍服务,违反管理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果组织或者容留女生卖淫,KTV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还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罪或者容留卖淫罪。
扩展资料:
“未成年女生被诱导陪酒陪唱”事件经过:
12月8日,刘先生称在上职中的15岁女儿多次被人诱骗去西安市鄠邑区多家KTV陪酒,家长发现孩子手机内出现大量红包转账,最后没办法孩子说出真相:被同宿舍赵某某诱导去KTV陪酒、陪唱。
该职校共有八名女生在KTV陪酒,涉案的KTV已被公安机关查处,3名组织者目前已被警方刑拘,据他们交代,他们通过校外未成年女生介绍在校同学来陪酒,最后再通过参与陪酒的在校女生介绍同校女生来KTV“挣钱”。
12月10日,针对陕西两所职校多名未成年女生被诱导陪酒陪唱一事,其中一所涉事的中职学校告诉新京报记者,学校理事会将校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就地免职,涉事学生的辅导员和宿管员被开除。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制度,抓好学生警示教育工作。
带领未成年ktv上班陪酒犯法吗
如果只是单纯的陪酒等,没有其它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是不违法的。如果有从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为的,则不合法,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驾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 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驾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 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第三十三条 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人进入。
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江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第五十五条 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ktv未成年有偿陪侍怎么处罚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禁止进行有偿陪侍,违反规定的,应当责令停业整顿三至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并对主管人员进行罚款。
此前陕西两所职校多名未成年女生被诱导陪酒陪唱一事,可以看到西安这家KTV不仅招录未成年人,还进行有偿陪侍服务,违反管理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果组织或者容留女生卖淫,KTV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还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罪或者容留卖淫罪。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十四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去KTV陪酒?
12月8日,陕西西安的刘先生反映,从今年11月起,自己15岁的女儿多次被同学诱骗到西安市鄠邑区多家KTV多次进行有偿陪酒。女儿所在学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附属中等职校在接到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后,第一时间报警,经调查发现,校内竟共有8名女生去KTV陪酒。8名女生均为15岁左右,分别住在两个宿舍分属不同班级。
学生家长 刘先生:手机上红包转账记录特别多,8名未成年少女在ktv陪酒我感觉出事了,孩子最后问的没办法了说了实话,说是被她们宿舍一个叫赵某某的诱导去KTV陪酒陪唱。
目前,西安鄠邑区警方已查处3家涉事KTV,此外因涉嫌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3名社会青年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而相关学校理事会已将校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就地免职,涉事学生的辅导员和宿管员被开除。而这一事件远不止于此,值得深刻反思。
法律明文规定,娱乐场所及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更何况本案中刘先生的女儿和她的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就更值得警惕。那么,未成年在校生校外陪酒,到底责任在谁8名未成年少女在ktv陪酒?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认为,学校、家长和社会无一脱得了干系。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 孙宏艳:可能本身这些未成年人自身也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然后学校的监管也不够或者管理的不够细致,家庭教育方面,家长在塑造他的这个价值观,在陪伴他的成长中的力量太小了。
在此次案件中,不少人把矛头指向了中职学校,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这的确给职业院校再次敲响警钟:除了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和认同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熊丙奇:学校在这个学校管理中究竟存在什么样的责任,不能就是简单的就是泛泛只要不这个问题,然后就快速的为了回应舆论,就把这个事情处理掉,而应该好好去调查,究竟在宿管上有什么问题,辅导员这块有什么问题,学校的教育管理有什么问题,由此才能够避免这样问题再次发生。
熊丙奇表示,长达月余的陪酒,从辅导员到宿管员到学校管理者都没有察觉,学校的失职毋庸置疑,但如果把矛头完全指向学校本身,可能会产生更多负面影响,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应该全社会共同担起责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熊丙奇:如果这个孩子初中毕业以后,不去上中职,他就进入了社会,他就开始打工了,打工16岁到18岁的孩子不少啊,那这些孩子在社会上工作,有可能就是在KTV里面啊,那我们去查过吗?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有社会保护,社会保护里面有很多内容,比如说我们明确规定,这个未成年人他不能够去买到烟酒,就是我们的商店不能够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结果现在孩子去买烟酒非常容易8名未成年少女在ktv陪酒;你教育学生你说你不要抽烟不要喝酒,但结果在校外他很容易买到烟酒。其实目前看来这个执行的力度是很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