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强行消费-襄樊市消费者李某在酒店宴请宾朋,在结账时酒店强行收取了“开瓶服务费”计208元。李某感到难以接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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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襄樊市消费者李某在酒店宴请宾朋,在结账时酒店强行收取了“开瓶服务费”计208元。李某感到难以接受,第
- 2、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强制消费吗?
- 3、跟团旅游过程中你遇到过强制消费吗?有何经历?
- 4、为什么餐饮业强制性消费现象如此普遍呢
- 5、山西太原酒店婚饭强制婚庆消费严重
- 6、在酒店消费被强制买单合法吗?
襄樊市消费者李某在酒店宴请宾朋,在结账时酒店强行收取了“开瓶服务费”计208元。李某感到难以接受,第
(1)我国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要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我国政府为公民求助和投诉提供了有效途径,使公民求助有门,投诉有道。
(3)公民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会向政府求助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题考查了政府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和公民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做好本题,首先注意设问中的有关要求,一是简要说明,二是材料体现了什么内容,三是限于政治生活的规定。其次,根据设问要求,必须从材料中把反映的政治生活的有关道理找出来。
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强制消费吗?
第一招、团结一心一般强迫消费的导游都是出自跟团游的低价团、老人团或者十多人左右的小团体里,这种团体一般都会配置一到两名导游,如果导游不按行程计划,把游客拉到商场或者消费购物点时,推销或者强迫游客购物,那么,这个时候可以用最简单而有效的方法,就是所有人团结一心拒绝导游的行为,一般情况来说,所有“恶人”都会害怕团结的人们。
第二招、保留证据,确保安全通常导游都会与购物点的人联合起来,组织这些强迫旅客消费的阴谋,所以多少都会涉嫌一些恶势力的情况,如果你不消费,还想进行举报的时候,他们就会叫出“打手”来找旅客麻烦,这时候你先要冷静的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正确的做法是尽量挑选一些便宜的商品购买,应付一下这些“打手”,在这个过程中你要偷偷的使用手机录音或者拍视频,还要收好商品发票,记住购物点商铺名称等信息,保存所有被强迫购物的证据,离开购物点确保自身是安全的情况下,才进行报警或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
第三招、大声说:不!人类总是会欺凌怕恶的,当别人“吼”你的时候,你应该用更大声更严肃地“吼”回去,在不危害到自身安全时,这种对导游用“吼”声回应是最好的方法,他看你并不是哪种容易被欺负的人时,他也会变得胆小怕事,这就是所谓的欺凌怕恶,这种“吼”的做法也有一定效果
第四招、马上离开团队如果碰到这种强迫游客购物的导游,基本上可以确定你这次的旅程将有可能是失败的、不完美的,那么这时候你就可以联系导游的旅行社,要求离开团队和赔偿。如果这次旅程是在第三方旅游平台里预约的,哪你可以直接进入平台找客服,对旅行社进行仲裁申请,因为任何一间正规的旅行社都必须保护游客,不得强迫和欺诈游客。
跟团旅游过程中你遇到过强制消费吗?有何经历?
我是一名在校医学生,没有多宏伟的梦想,整天不务正业,就喜欢到处走走,到全世界各地去领略不同的风土人情、去吃当地的 美食 、去网红打卡地打卡等等!
因为经验与经费不足的原因,曾经有过两次的跟团旅行的经验,两次的跟团 旅游 都没有遇到过强制消费。
基本上就是把你们都带到景点,给你们定个时间,到点集合再出发下个景点。
第一次是跟着34人的团一起出发,地点是防城港,时间是三天两夜,一晚住酒店,两晚在海边露营,基本上都是大学生群体。总消费就三百来块,一路上都很开心,驴友之间互帮互助,导游还是个逗比,在路上一直想尽各种办法逗我们笑,整个旅途下来,不仅留下了许多美丽的照片,还结交了许多来自于五湖四海的朋友。
第二次是作为导游助理出发的海南三亚,带领的是22人的小团,进行了为期五天四夜的旅途,没有工资,只是免了团费,带上了我的小姐妹就风尘仆仆的出发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大巴车上、船上、过程没有任何的强制购物消费,是一段非常美腻的回忆 !
其实,现在的跟团游只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让你心甘情愿的消费,已经不存在强制消费的做法了。
最后是个人的观点,跟团游有利有弊,因人而异吧! 如果像我一样是个没有经验,没有金钱的女大学生,跟团游是最佳的选择。对于一些喜欢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人来说,那就不适合了。
以下都是我在跟团游的照片~
一般跟团游,都要进购物店的。记得那次台湾跟团游,报的是一家知名旅行社(我跟团都是找正规资质的),签合同注明有购物店,但不强制购物。说实话, 旅游 合同厚厚一叠,谁看得过来,因为本人不喜欢购物,恐留后患,对于行程、购物条款等我是十分注意的,俗话说得好:丑话说在前头。领队在机场还承诺:需要进购物店,买不买自愿。
那次算不上恶性的强制购物,但有点死皮赖脸。那是一个50出头的男性导游,伶牙俐齿,软硬兼施。开始还好。但经常进店后整个团没人购物,慢慢的氛围就不好了,在大巴上骂骂咧咧,有点气急败坏。后来在一个药妆店直接把化妆品往我们手上塞,有人不好意思就勉强买了一点。还有一次令人啼笑皆非,在一个据说是亚洲第一的珠宝中心,店很大,游客很多,看的头都大了。可不到时间不能出去,也没地方坐,我只好逛了一圈,然后就在旁边站着熬时间。结果来了好几个漂亮的女售货员,说头儿在远处观察,叫我陪她们聊聊天,假装推销,帮她们完成任务,这好办,聊风景,天南海北的聊,时间很快到了,导游气得干瞪眼。
应该说,大部分导游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配合进店逛一逛,基本相安无事。但如果导游是承包线路靠提成吃饭的,就不好说了。所以,能自由行的还是自由行。因为,买,对不起自己,不买,对不起导游。
我来分享一下我的旅途经历。遇到强制消费,大部分都是跟团游,但自由行中,也会有一些强制消费的坑,甚至更加可恨。
首先说下跟团游:跟团游最大的好处就是省心,最烦心的地方就是会经常遇到强制消费,特别是去港、澳、台和东南亚国家,各种珠宝玉器、乳胶名表、医药保健品等等,好点的团不买也要在店里困到时间,差的团直接言语攻击,强制消费。如何辟免呢?在出行之前,一定要选优良的旅行社,签定好旅行合同。不要贪便宜,那种低价团甚至免费团尽量别去,动脑想想,900元就能去东南亚某国,算算帐,机票钱都不够,更别提住宿吃饭了,这种团一看就是购物团,最好别去。
再说自由行,好多人都想:跟团总会遇到强制消费,那就自由行吧。自由行中也要注意一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或者国家,先上网了解一下其它游客的经厉。比如有的地方专欺游客,到了海鲜市场,你一问这鱼多少钱?老板鱼一捞,刀一挥,无论多少钱,这鱼你是必买了,到了饭店,看好价再点,否则一盘虾,不是论份算的,而是论个算的,帐单一出会让你惊掉下巴。
旅游 本身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在旅行中遇到强制消费,会给 旅游 体验大打折扣,大家一定要注意防范,避免踩雷。
遇到过,几乎谁都遇到过,主要是去云南和出国。
跟团过程中遇到过强制消费,我没妥协,还受到了小小的报复。
前几年跟团去九寨沟,八日4000多元,也不算是低价购物团,在九寨沟团餐也吃不饱。
结束了九寨沟的游览,去往黄龙的路上,一上午去了四个购物店,玉器店、土特产店、药材店、牦牛肉店。
我属于购物欲不强的那种人,平时在家非必需的也不购买。看着那些自己不需要又质次价高的东西,我也不想购买。
导游在车上的时侯为购物作了铺垫,讲了特别感人的故事,动情处甚至留下了眼泪,大意是说,亲情多么重要,自己出来一趟,要给父母、爱人、孩子带东西回家。
见我没买,在购物出口等着收团友购物小票的导游,提醒我总要买一些,我说这些东西我实在不需要,他的脸色瞬间难看。
第二天,我坐了好几天的 旅游 中巴靠窗的固定位置上,被抹上了机油,我没注意蹭到了衣服袖子上,洗也洗不掉的那种……
旅游 本来是一个很美好的事情,但如果遇到了不开心的事情,会使我们的 旅游 体验大打折扣,强制消费应该是跟团游过程中最容易中招的。
记得还是十多年前跟团去了一次香港,地接导游是一个台湾人,一路上就在打压大陆人,吹嘘台湾和香港多富有,知道她是套路,激起大家的虚荣心来购买贵重物品。带大家去的购物地方都是隐藏在小街小巷里,完全封闭,一团的人进去,大门就紧紧的关起来,连窗户都没有,时间不到不准出去。这些地方有的是专卖金饰品,有的是专卖名表,还有卖保健品的等等,因为是内地团,大家并不是很了解商品的价格,以为香港的东西一定是好的,加上款式比较新颖,还是有不少人解囊,后来发现比正规商店里的价格高50-80%。我们这个团因为有一家人购买的比较多,导游大概比较满意,于是没有再为难其他人。但是这次跟团游的经历还是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后来基本上避免再参加国内的跟团游。出国游因为语言的原因,还是不得不跟团游,但是吃一堑长一智,尽量不被忽悠,捂住钱袋子
为什么餐饮业强制性消费现象如此普遍呢
下面为您解答这个问题。首先一点依照现行《食品卫生法》酒店强行消费,被监管主体只有饭店酒店强行消费,而餐具消毒公司不在范畴之内,这也给监管带来了困难。强制消费让人不舒服如今,在一些餐馆、酒店消费时,消费者会发现强制性消费无处不在,开瓶费、包间费、空调费、筷子费等搭车收费名目越来越繁多。有的饭店不提供餐巾纸,如顾客需要,就得掏钱买。为什么餐饮业强制性消费现象如此普遍呢?很多市民表示,以上问题只要进饭店就会遇到,绝对属于酒店的强制销售,让人感觉不舒服。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无明确规定,但并不表示饭店的做法就是合理的。强制消费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侵害。也有市民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饭店可以设置强制消费,但市民有选择或不选择饭店的权利。市消协遇强制消费可举报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饭店这种做法其实在客观上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等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可向工商或者物价部门举报。最低消费属强制消费同华律师事务所的娄航律师认为,饭店设定最低消费的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娄律师说,饭店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企业或个人开设饭店是一种要约,消费者进饭店消费就与饭店形成了合同关系,形成合同之后告知消费者有最低消费,此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
山西太原酒店婚饭强制婚庆消费严重
这个梁艺啊!你这么下去真的快做臭自己了。
回答楼主:
这个现象确实是有,而且显得那么合法化,顺理成章,俨然成为了一种公开化的潜规则。
如今的婚庆利润远没有外界想象中那么高,如果是3000元的场地费,即便接下15000的单子恐怕都支付不起,到头来只能再变相的加回客户的头上,而幕后黑手酒店的一些中层管理人员却把责任又一股脑的推回给了婚庆。说这是对婚庆的,不是对客户的,这样的话不是放屁吗?连三晋这种不入流的酒店现在都开始玩这一套了,以前就遇到过,根本不与客户提前说,当天了发生许许多多不愉快的事情。
回到问题本身,酒店收取婚庆的进场费是否合法也存在着争议,并没有一条法律明确规定说是不许收取,也没有一个部门有明确的职责可以管理此事,就造成了行业的混乱。而不管是餐饮业协会也好,婚庆协会也好,我只能用天下乌鸦一般黑来形容,先说婚庆协会,这个协会表面叫协会其实早就在圈内被誉为是某家一家独大婚庆的后院,这个协会也就保护那家婚庆,可笑的,楼主所说的指定婚庆偏偏就是协会保护的那一家婚庆。所以一旦产生分歧,早早就变成了一面理,一头官司。
在酒店消费被强制买单合法吗?
这是属于违法行为,是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二、强制消费主要特征
(一)行为的主体
本行为主体为达到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构成本行为。单位犯本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行为的客体
本行为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和公平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强行交易,就具有了社会危害性,应当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为的主观方面
本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四)行为的客观方面
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与己或者第三人交易是本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背他人意志,是指他人不想向其购买商品而强行其购买,他人不愿出卖商品强迫其出卖,他人不肯提供服务,强迫他人提供,他人不愿意接受服务而强迫其接受。所谓服务,是指各种营业性的服务,如住宿、运输、餐饮、维修、打扫卫生、送灌煤气、托运家具、提供钟点工等等。应当指出,对于强迫他人出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他人一般应是在从事商品的出卖或营利性服务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从事这种营利性的工作,而强迫他人将自己所有的某种商品如祖传之物卖给自己或者强行没有从事搬送煤气的人为自己搬送煤气,强迫未从事饮食、住宿的人提供饮食、住宿,则不能以本行为论处。此外,服务应是合法的营利性的服务。倘若不是合法的服务,如强行为己提供卖淫、赌博等非法服务或者为己洗脚、倒尿等侮辱性服务,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