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迫使顾客交罚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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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 2、酒店在经营中有哪些行为做法和规章制度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 3、酒店有权利对顾客进行罚款吗?
- 4、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利?
- 5、山东青岛一饭店禁止顾客自带啤酒被罚,饭店有权这么要求顾客吗?
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一、应根据霸王条款的具体规定,判断侵犯了消费者的何种权利,可能侵犯的权利有:人身、财产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获得尊重的权利;监督权。
二、法律依据,按《消费者权利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酒店在经营中有哪些行为做法和规章制度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酒店迫使顾客交罚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的权利部分酒店迫使顾客交罚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酒店经营过程中不得侵犯消费安全权(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知情权(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服务方式,经营者,有权进行比较,鉴别等),公平交易权(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拒绝强制消费),赔偿权(因购买商品和服务受到认识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或赔的权力),受尊重权,监督权(对商品和服务)等。
经营者义务中,具体来说有:1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服务,2提供真实信息,明码标价3消费者要求出具票据的,不的拒绝4存在瑕疵,要提前告知(瑕疵,不同于缺陷,有缺陷的商品不得销售),5不得有欺诈行为,6不得已格式合同、声明,通知,店堂公示等做出对消费者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7不得对经营者进行侮辱
,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等
酒店有权利对顾客进行罚款吗?
酒店不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无权对顾客进行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你可以去工商局申诉或去法院起诉。
山东青岛一饭店禁止顾客自带啤酒被罚,饭店有权这么要求顾客吗?
有很多的人在出去吃饭的时候都会选择自带酒水酒店迫使顾客交罚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但是酒店的负责人也是不能够接受顾客的做法。他们也是会对顾客进行一定的批判酒店迫使顾客交罚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然后要求顾客不能够做出这样的行为。其实相关的负责人也并不能够有这样的要求,毕竟顾客自己自带酒水也是非常正常的。如果说饭店强行的制止,那么也是会让自己付出一定的代价。
不能够阻止顾客自带酒水
在网络平台当中爆料出,山东青岛有一个饭店禁止顾客自带啤酒,然后相关的顾客也是投诉酒店迫使顾客交罚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了这个饭店。所以说相关部门的人们也是对饭店老板进行酒店迫使顾客交罚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了处罚,他们觉得老板的这种行为也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毕竟消费者的行为也是不能够被限制的,这样也是非常的不好。还让很多的消费者感觉到非常的苦恼,所以说很多的消费者也都是不能够理解这样的做法。
消费者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说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够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也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毕竟相关的饭店也是不能够对顾客有这样的要求,顾客自己自带酒水也是非常正常的表现。如果说饭店的负责人过多的干涉,那么也是会遭到顾客的投诉,严重的话也会让自己付出一定的代价。所以说这样也是非常的不好,而且这也是一种非常不划算的行为。
酒店的负责人也是承担了代价
对于这件事情的发生,相关酒店的负责人也是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他的做法也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所以说人们也都是对这个酒店的负责人进行了投诉。希望酒店负责人也是能够改正自己的行为,尽量不要做出这样的事情了。不然的话也是会让很多的顾客感觉到非常的头疼,相关的顾客也都是不能够接受人们的一些做法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