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费赠券如何纳税-餐饮业赠送优惠券,发放赠券时和收回赠券时会计分录怎样做?我是新手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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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赠送优惠券,发放赠券时和收回赠券时会计分录怎样做?我是新手请教!
发放赠券时可不做会计处理;收回赠券时,按收回的赠券金额冲减营业收入。
酒店业餐饮赠券是否能计收入
酒店业餐饮赠券赠送的时候尚未形成现实的义务,暂不需要做会计处理。等顾客实际消费的时候视同销售,要确认对应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赠券的会计处理
销售赠劵是一种常见的商家促销方式。会计处理上,由于赠劵以后是否完全消费的不确定性,我认为应作企业预计负债处理。
1、销售时发出的购物劵按金额 借:营业费用 贷:预计负债
2、当消费者使用购物劵购物时按使用劵金额
借:预计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活动期末,核查预计负债余额,即活动期满消费者未使用的赠劵金额,
转回冲销 借:预计负债 贷:营业费用
如何处理酒店赠券账务
再次去消费的时候使用它了,呵呵。。。。
不然就送朋友了,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