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阳酒店对消费者不负责任-酒店以浪费为由,向男子收两天酒店70度电费,客人该不该为“过度用电”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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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酒店以浪费为由,向男子收两天酒店70度电费,客人该不该为“过度用电”买单?
- 2、超五星酒店枕芯床垫大片深黄色污渍,酒店卫生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 3、婚宴酒店菜品质量次、客人不满意、我该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
- 4、酒店在经营中有哪些行为做法和规章制度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酒店以浪费为由,向男子收两天酒店70度电费,客人该不该为“过度用电”买单?
我觉得一个人做任何事情需要有一个考虑到公共道德的的概念,如果一味的不遵守公共道德,那么这个人的思想道德方面就出现问题了;企业也是如此,要遵守自己的行业规定,要遵守自己的行业规则,不能随随便便的破坏行业的规范,欺骗消费者,巧立名目骗取钱财,两者都是不道德的事情,都是一种违反社会准则的行为。
我看到一个客人住进酒店以后,只用两天的时间就用掉七十度电,这是一个极大的浪费行为,更是一个不道德的行为。但是我们要知道酒店的行为也是不对的,因为酒店本身来说不能超出自己的权限去收取客人其他费用,更不能因为客人的浪费而收取电费,因为这是违法消费者权益的事情。
大家知道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基本的社会准则,如果没有社会准则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出现混乱了。酒店的行为是不恰当的,因为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去认识,酒店没有权利收取客人另外的费用。因为酒店收取的房费已经包含电费、税费这是起码的一个酒店入住的标准。
如果每一个酒店因为客人的浪费,就额外收取费用的话,那么酒店行业就会混乱。收取费用必须有理有据,必须是明码标价,如果没有明码标价的话,那么酒店的行为就是不合理的事情。无论怎么样解释,酒店都是有错在先,因为他们违法的是行业的规则,是乱收费的一个现象,这点如果纵容,那么整个行业就会变得毫无规矩可言。
酒店客人浪费的行为,在客人入住以后,酒店可以及时的提醒,但是这家酒店根本没有做任何的工作。反而是客人要离开的时候开始要求收取额外的费用,这就是打破行业规范的事情,是一种更大的违反消费者权益的事情,所以酒店的行为百分百是错误的,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行为,更是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
超五星酒店枕芯床垫大片深黄色污渍,酒店卫生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一晚上价值5000元的酒店上海晨阳酒店对消费者不负责任,房间卫生却没有任何保障。出现这种现象的问题上海晨阳酒店对消费者不负责任,上海晨阳酒店对消费者不负责任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上海晨阳酒店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相关卫生部门对各地区的酒店监管不力。
只有当社会上有曝光出一些酒店的卫生问题,相关部门才会前去查样,但是在风头之下,各个酒店都会谨慎行事,所以大多数的检查都是以无果而告终。而相关酒店也会有公关团队在风头之下,表达歉意,并且只会坚持很短的时间保持卫生,等到事情平息之后,卫生部门也会疏于监管,于是酒店又开始了为所欲为。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的检查,并不会对酒店产生什么影响。更不要提大额的罚款,让上海晨阳酒店对消费者不负责任他们长教训了。
所以,我认为相关部门应该有一定的政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这样才能够对各个酒店的卫生进行监督和促进。让酒店随时会提心吊胆,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卫生。
第二,主要原因还是利益驱使,而且酒店内部的管理不到位。
一晚上住房就价值5000元,即使使用一段时间,床垫或者枕芯等已经无法清洗,那么也是有足够的利润来置换新的床上用品。那么如果高价值的酒店,床垫和内芯都全是污渍,而且房间内的马桶,浴缸等也不清洁打扫。
另外,酒店的打扫卫生的人员都是有配套的,那么为何每天都在整理却不能好好清洁。说明酒店的管理人员对于酒店的卫生没有做过检查和监管,可能也只是简单的查看一下。这样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这样会将病毒,细菌等互相传播的。也是对酒店的不负责任。长此以往,人们对于酒店会有不信任感。
第三,也是行业现象导致的。
酒店卫生乱象,无论是大酒店还是小宾馆,难免都会出现这种问题。就是因为这个行业问题,没有严厉的惩罚,也没有足够的监管。所以大部分的酒店都会在利益驱使下做出这种行为。所以没哟好的政策,没有针对性的惩罚,这种现象还是很难根治的。
婚宴酒店菜品质量次、客人不满意、我该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
广东胡律师:
当时上海晨阳酒店对消费者不负责任你们在签订上海晨阳酒店对消费者不负责任了订菜合同时是否试过菜上海晨阳酒店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然后有否对于菜式及价格进行一个比较详细的对比,你最好保留你婚宴合同然后先去消协会进行投诉,然后在进行法律诉讼,要求此酒店给予你们合理了赔偿。
酒店在经营中有哪些行为做法和规章制度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权利部分,酒店经营过程中不得侵犯消费安全权(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知情权(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服务方式,经营者,有权进行比较,鉴别等),公平交易权(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拒绝强制消费),赔偿权(因购买商品和服务受到认识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或赔的权力),受尊重权,监督权(对商品和服务)等。
经营者义务中,具体来说有:1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服务,2提供真实信息,明码标价3消费者要求出具票据的,不的拒绝4存在瑕疵,要提前告知(瑕疵,不同于缺陷,有缺陷的商品不得销售),5不得有欺诈行为,6不得已格式合同、声明,通知,店堂公示等做出对消费者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7不得对经营者进行侮辱
,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