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住酒店的权益-酒店住满24小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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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住满24小时合法权益
住酒店24小时才能算一天,正常来说入住酒店一天,就应该享受24小时服务。大家公认的应该是我付了一天的房钱,那么我几点入住的,应该第二天几点退房才合理。可实际情况,任何酒店都有规定退房时间是中午12点或下午2点。如果凌晨入住甚至住不满12个小时(部分酒店会有凌晨特价房,价格基本是半价)。
以酒店管理角度考虑,统一退房时间的好处,保洁或服务员可以更好的集中打扫房间。更换下来的被套床单等需要清洗的物品可以有时间给外包保洁公司运输和清洗。如果时间太晚,保洁公司的员工要么临近下班需要第二天来清洗处理,要么需要加班来处理。这都会增加成本。其次退房时间过早,部分用户没起床,会增加用户投诉率,影响入住体验导致流失客户。退房时间太晚,新客户入住时可选房间不够和空房不够,可等之前客户到点退房,又出现大量空房。这会导致用户流失,客房利用率太低。
而12点或下午2点这个退房时间也是有讲究的,一般要求12点退房的,基本都是旅游景点附近,目标客户都是以游客为主,入住率比较高,而作为游客不可能会睡到12点不起床,大部分都早早起床游玩去了,而且中国人午饭时间基本集中在12点之前。结合这两点,中午12点退房不会影响用户。而规定下午2点退房的,部分消费者哪怕凌晨5点才睡觉,也能保证8小时的睡眠质量。
所以通过以上这些原因,酒店在不影响绝大部分用户入住体验和酒店利益之后,才会把退房时间规定在中午12点或下午2点并做到全国统一。
那么我们就按消费者的角度来谈一谈是否会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入住体验。那么酒店面临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凌晨入住的用户到点退房该怎么处理?三更半夜打电话客户没睡觉还好说,如果睡着了被吵醒是种什么体验?如果不打电话超出的房费客户不满引发纠纷又要怎么处理?其次凌晨退房需要酒店查验房间损坏和消费情况,还要打扫房间卫生,半夜三更闹出的动静给附近客房休息的用户造成困扰和影响怎么办?而且酒店还需要专门请晚上值班的保洁和员工,因此增加的人员成本怎么办?所以这种方式对酒店成本和用户入住体验都是毫无可取之处的。
对于酒店的这种规定看似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属于霸王条款,但实际上大部分都是消费者默认自动放弃权益的。哪怕真有人非要说酒店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那酒店也有应对措施,第一种笑脸应对,赔礼道歉,事后坚决不改。第二种赔礼道歉,减免房费,事后坚决不改。第三种协商不成被起诉,全力以赴,事后不论输赢坚决不改。那么对于这三招,请问有多少人能够坚持到第三招?
所以虽然看似酒店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但仔细想想这种霸王条款还是符合市场规律的。
出现酒店安全问题之后,消费者究竟该如何维权?
出现了酒店安全问题之后呢,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维护我们自身合法的权益,首先来说的话呢,我们应该确保好自己证据保留的是否完整证据是否有力?如果说我们的证据是比较完整,而有力的话呢,我们可以先保留好证据,先跟酒店方进行交涉,如果说酒店方不予理睬或者是解决的方式,不能够达到我们的满意的话,那我们也可以连续政府机关单位以及相关部门或者是联系媒体来进行曝光,请网友来评理那么给予酒店相当大的压力,之后呢,就能够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了。
一,保留好证据和酒店协商
一般来说的话,如果我们手里面有充足,并且非常确切的证据的话的酒店,他是无法进行抵抗和托赖的,那么现在网络这么发达的情况,那么酒店,他也会害怕影响到自己经营的声誉,一般来说都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说他不能够好了,很好的,维护好我们的权益保障和我们的利益的话,那么我们也是可以寻求其他方面的帮助的,并不是只有和他协商这样的一种方法。
二。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
因为一般来说的话,只要我们的权益受到了损害,那么主要责任方是酒店方那么我们的。一段话的就是相当于和酒店有了民事的纠纷,我们可以找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当地的法院来提交我们的申请,可以邀请法院来进行仲裁的,或者是请民警来帮我们协调和周转也是可以的,但是我们首先一个前提就是要拥有比较充分的证据,所以我们这个证据链的就是一定要非常完整的保存好。我在和酒店协商的时候呢,最好进行录音,或者是录像,这样的话可以帮助我们后期来做一个参考,也成为我们维护利益的一个很好的武器。
三,最后也可以把相关情况披露给媒体
因为现在网络世界是非常发达的,如果说我们真的是受到了权益侵害,或者是酒店方不能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赔偿的话,我们可以把该事件发布到网络上面去,或者是纰漏给相关的媒体媒体也会帮助我们来进行调节,或者是帮助我们争取利益,一般来说的话,美酒店他们都是不希望闹到媒体的,所以说媒体这一关的是我们最后的一把杀手锏,如果他们不能够给予我们合理的一个赔偿和道歉的话,我们是可以在网络世界上面来,寻求公正的。
顾客与酒店之间的关系是什么?顾客入住酒店享有啥权利?
顾客与酒店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两方面阐述。从消费者层面看,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消费关系。酒店以顾客为中心,为顾客提供舒适、安全、卫生的住宿服务;顾客为其享受的服务买单。由此可见,商品不仅是有形的实物,还有无形的服务。
从法律层面看,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服务合同指酒店作为服务提供者与顾客,即服务接受者,有关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酒店有义务保证客户安全,举个例子如银河宾馆谋杀案,王某在银河宾馆入住期间被抢劫犯杀害,酒店虽然张贴有“看清门外访客再开门”的告示,但酒店未登记罪犯进出的身份信息,所以在这起案件中,酒店管理失职,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客户损伤与酒店有非直接关系的损伤,则不予赔偿。那么顾客入住酒店享有什么权利呢?
这第一条就是顾客享受酒店服务的权利,无论贫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作为消费者,享受金钱换来的等值服务是最基本的权利。
第二,顾客享有其隐私权,隐私权包括客房的使用权不与其他的租客分享,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闯入等。如果酒店房间安装针孔摄像头侵犯或者泄露顾客隐私,这也属于侵犯消费者隐私权,顾客完全有权将其告上法庭,依法维权。
第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酒店有义务保管顾客的行李物品。同时意味当交由酒店保管的行李物品如有遗失,顾客有权追回或索赔。
第四,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有权得到酒店保障,如清洗地面时放置小心地滑的告示牌,就是保障顾客人身安全。
以上,大致是顾客入住的基本权利。不过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顾客在享受酒店带来便捷服务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不能损坏酒店设施,私自带走酒店财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