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酒店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消费者投诉电话是多少?
微信号
KTV115116
本文目录一览: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消费者投诉电话是多少?
泉州市各县(区、市)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投诉电话
泉州市消委会泉州酒店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22385952 22383301
鲤城区消委会泉州酒店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22284180
晋江市消委会泉州酒店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85683246
丰泽区消委会泉州酒店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22192213
石狮市消委会泉州酒店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88886135
洛江区消委会:22631371
南安市消委会:86334494
惠安县消委会:27384405
安溪县消委会:23232835
永春县消委会:23882194
德化县消委会:23582704
不可取消订房怎么投诉
法律分析:不可取消订房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通过消费者协会电话12315投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投诉酒店的方法步骤如下:
1、投诉最直接的办法是寻找前厅经理,前厅经理自然会有一部分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意见。
2、如果不满,继续往上找上面的领导责任,包括值班经理和店总,看他们的服务态度和处理意见以及答复是否能够使人满意和谅解。
3、如果层层推脱,店内不给解决,没有态度诚恳的答复和处理,那只好寻求店外解决,如果是连锁酒店,那么拨打他们的酒店总部电话,连锁酒店会很重视,特别是店内没有妥善处理态度嚣张一类,一旦投诉形成,集团对分店处理都会比较严重;
4、如果是单体酒店,那么包括消费者协会的投诉和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投诉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酒店投诉电话
可以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
或百度搜索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投诉(平台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
(2)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3)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
(5)未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投诉酒店打什么电话号码?
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另外拔打12315是收费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
投诉酒店打什么电话
法律分析:可以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百度搜索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投诉(平台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 二、受理投诉范围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9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10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超过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