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餐厅有最低消费的规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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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有最低消费的规定合理吗?
首先说我去餐厅就餐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的时候并不多,不是非不得已,我不会去餐厅就餐。其次,我去餐厅就餐的时候没有遇到过什么强制的行为。去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了之后自己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吃完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了结账就完事。
不过我倒是遇到过餐厅有最低消费的规定,但这个我也是能够接受的,这并不属于什么强制的行为,你能够接受这个规定,就在这里用餐,不能够接受你就可以去其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他的餐厅用餐。不要因为这些事情有什么不满情绪。
要说是强制的话,我知道有些餐厅是不允许自带酒水的,记得有一次我们同事有十来个人一起去聚餐,自带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了酒水,但是到餐厅的时候,餐厅服务员说我们这里不允许自带酒水,必须用我们酒店准备的酒水。当时我们确实有些不理解,认为这也是一种强制行为。但是谁让我们看上了这家酒店呢?既然你想在这里用餐,就要遵守酒店的规定,所以我们就用了酒店的酒水,把自己带的提回来了。
但这种所谓的强制行为对我来说,我是能够理解的,也是能够接受的,毕竟你是去人家那里就餐,就要按照人家的规定来,这也是最起码的尊重。
饭店最低消费合法吗
下面为您解答这个问题。首先一点依照现行《食品卫生法》,被监管主体只有饭店,而餐具消毒公司不在范畴之内,这也给监管带来了困难。强制消费让人不舒服如今,在一些餐馆、酒店消费时,消费者会发现强制性消费无处不在,开瓶费、包间费、空调费、筷子费等搭车收费名目越来越繁多。有的饭店不提供餐巾纸,如顾客需要,就得掏钱买。为什么餐饮业强制性消费现象如此普遍呢?很多市民表示,以上问题只要进饭店就会遇到,绝对属于酒店的强制销售,让人感觉不舒服。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无明确规定,但并不表示饭店的做法就是合理的。强制消费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侵害。也有市民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饭店可以设置强制消费,但市民有选择或不选择饭店的权利。市消协遇强制消费可举报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饭店这种做法其实在客观上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等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可向工商或者物价部门举报。最低消费属强制消费同华律师事务所的娄航律师认为,饭店设定最低消费的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娄律师说,饭店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企业或个人开设饭店是一种要约,消费者进饭店消费就与饭店形成了合同关系,形成合同之后告知消费者有最低消费,此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
东升凯莱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
没有最低消费
点了一个大菜,鱼,一个凉菜,素鸡,一个素菜,秋葵,两碗炝锅面,266元,凯莱涨价了,虽然味道一如既往地好吃,但是人流量明显少了。其实真心可以出点团购的几人餐,或者出点商务套餐50左右的,这样大家肯定都过来吃吃吃呀~
永康明珠大酒店吃饭最低消费是多少
永康明珠大酒店吃饭最低消费是多少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在明珠大酒店吃饭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如果是包间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的话酒店餐厅有最低消费吗,最低要300元,如果在散座里面,没有最低消费是吃多少算多少钱
为什么餐饮经营场所不能设置最低消费?
一方面,餐饮服务业作为充分竞争行业,供需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经营者巧立诸多收费项目,“强制消费”行为常难以界定;
■ 另一方面,《办法》只是笼统规定“禁设低消”,没有完善的配套细则,使执法常陷入僵局。
不满一万元
必须买买买
市民李女士告诉帮忙君,他们全家人本想着替1岁儿子高高兴兴办场生日宴,却因“最低消费”,闹得不欢而散。2月19日,李女士一家来到复兴中路1331号Vesta黑石公寓店聚会。其间,服务员不断提醒,消费必须满足10000元的包房标准。
Vesta黑石公寓包房图
李女士被告知包房设“基本费用10000元”
结账时,对方称“消费总额离标准还差一点”,要求李女士再选瓶香槟。李女士说,参加生日宴的大多是不满10岁的孩子和老人,为凑到包房最低消费额,她已“超量”点了许多菜肴、饮料。
我们实在是吃不下、喝不下了。何况已经消费了9000多元,离标准真没差多少。买酒的话,家里也没人喝,带回去也是浪费啊!
李女士虽反复沟通,但服务员态度十分强硬。
自己不喝,可以送人!
僵持许久,李女士只能硬着头皮点了一瓶1000多元的酒。
帮忙君致电餐厅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
包房没有设“低消”,那只是“场地费”,平日为10000元,节假日一般是15000元,可抵餐费。餐厅包房资源有限,客人预约包房都需提前向公司报备,若消费金额“不够标准”,差额就要由工作人员来填补。
之后,李女士又向相关部门反映,天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回复:
餐厅拒绝调解和道歉,表示那是“场地费”,不是“最低消费”。如果还要继续投诉,可以走司法途径。
而市民王先生在向相关部门投诉西康路一家餐厅设“最低消费”后,经历的过程是一波三折。
■ 投诉先是转至物价部门,遭“退单”;
■ 再转至市场监管部门,得到的回应是:餐厅已明确告知包房有“最低消费”,不存在“强制消费”。
最高罚三万
执法难难难
帮忙君查询发现,《办法》第二十一条指出:
■ 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 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 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办法》第二十一条
为此,帮忙君与市商务委取得联系,在发去采访函一周后,相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