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费者侵权案例分析-宾馆服务员在张某办理手续后提醒地面滑走路小心,不料张某下楼梯时摔倒,张某向法院起诉的案例怎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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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服务员在张某办理手续后提醒地面滑走路小心,不料张某下楼梯时摔倒,张某向法院起诉的案例怎么分析?
1、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饭店作为营业性场所经营者,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若消费者的人身受到损害,饭店在不能就其免责民事责任进行举证的情况下,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但是作为成年人,在宾馆提醒之后,仍然摔倒,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民法案例分析
成立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和侵权法律关系。甲某两个伙伴入住宾馆与宾馆成立的是服务合同。主体是甲的两个伙伴和宾馆。客体是双方的给付行为即宾馆为甲的两个伙伴提供房间及居住期间的一切服务而甲的两个伙伴则支付享受服务期间的服务费。内容是甲的两个伙伴有权要求宾馆提供符合合同内容的服务而宾馆有义务按照甲的两个伙伴要求提供服务,宾馆有权要求甲的两个伙伴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而甲有义务按照宾馆的要求支付费用。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宾馆对顾客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因第三人侵权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是本案例没有说宾馆有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推定其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所以302的住客应当对甲及其伙伴分别成立侵权关系,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各侵权关系中,甲及其伙伴和302的住客是侵权法律关系主体。客体是302的住客的分别向甲及其伙伴支付侵权损害赔偿金的行为。内容是甲及其伙伴有权分别要求302的住客支付损害赔偿金而302的住客有义务向他们分别支付损害赔偿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分析?
酒店消费者侵权案例分析你好酒店消费者侵权案例分析,住客在住宿酒店被酒店消费者侵权案例分析他人殴打酒店消费者侵权案例分析,酒店将承担住客被打所造成酒店消费者侵权案例分析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通俗讲,住客住酒店,酒店有安全保障义务。因为住客与酒店是住宿服务合同,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酒店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此酒店对住客人身伤害负有赔偿责任。至于人身精神赔偿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可参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条。在夲案,如果对方打人者,已付过赔偿金,此时人身精神赔偿,可以让对方向住客赔礼道歉为处罚。
关于侵权责任对案例分析。高分!!
1,酒店方:
酒店方有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 人或者群众性生活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种情况是无过错归责原则。
2,当事老师:
这个要分情况,第一种情况:喝酒时是女孩自己主动喝酒,老师没有劝酒,那么这种情况下,因为女孩已经满18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能喝多少酒,是应该有一定的判断力的。此种情况下,老师不承担责任。第二种情况:喝酒时,女孩已经不胜酒力了,老师还要极力劝酒,那么此种情况下,老师就应该对他的劝酒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此第二种情况属于过错归责原则。
3,学校方:
女孩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学校方不承担责任。
4,女孩自己:
女孩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坠亡有过错,应承担一部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