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费属于什么法律关系-法律。《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29条的性质,特征以及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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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法律。《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29条的性质,特征以及合法性
- 2、先悬赏50,请问酒店与顾客之间是怎样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再追加悬赏100分,跪求各位法律专家帮帮忙!!
- 3、顾客入住旅馆后,与旅馆之间形成了什么样的法律关系?2)旅馆是否必须保障顾客的安全?
- 4、在酒店消费被强制买单合法吗?
法律。《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29条的性质,特征以及合法性
告示的性质算是明示告知,因为在《行业规范》中的约定是“可以”,也就是说,饭店可以,也能不可以。需要提前告诉顾客。
顾客进到了饭店,看到了这样的告示,顾客可以选择不同意,转身走人,如果顾客选择继续进店消费,那么就能被视为同意了饭店提出的要求。
因此,可以说,饭店的告示并不违法。
先悬赏50,请问酒店与顾客之间是怎样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再追加悬赏100分,跪求各位法律专家帮帮忙!!
一、是提供服务与接收服务酒店消费属于什么法律关系的平等民事法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所涉及法律。
1.就一般情形而言酒店消费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应该受到《合同法》、《民法通则》、《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制。
2.值得说明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已久,大多酒店餐饮行业均对其规定与义务比较了解。所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新规定,特别是对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服务项目的酒店的规制。
3.在特殊情形下,由于案件的特殊性也可能会使当事人一方承担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
4.当然,酒店消费属于什么法律关系我们应该根据具体的案件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选用正确最有利于保护法益受侵害一方的法律,而万不可盲目,不知变通。
酒店与顾客之间就权利义务而言,酒店最常履行的是合同义务与法定义务。合同义务往往是双方约定的。法定义务如安全保障义务等等。
以下是法学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相关问题的基本定义的具体说明。
民事法律关系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编辑本段]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民事法律关系不仅符合国家的意志,更体现着当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设立的。只要当事人依其意思实施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立的法律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2、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社会关系是赋予民事主体权利和义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一经确立,当事人一方即享有民事权利,而另一方便负有相应的民事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顾客入住旅馆后,与旅馆之间形成了什么样的法律关系?2)旅馆是否必须保障顾客的安全?
1、双方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2、酒店并非直接侵权人,故无需承担直接的侵权赔偿责任,其赔偿被害人是基于酒店未尽到安保义务,个人认为酒店在赔偿被害人后可以取得对加害人的追偿权。
在酒店消费被强制买单合法吗?
这是属于违法行为酒店消费属于什么法律关系,是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二、强制消费主要特征
(一)行为的主体
本行为主体为达到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构成本行为。单位犯本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酒店消费属于什么法律关系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行为的客体
本行为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和公平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强行交易,就具有了社会危害性,应当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为的主观方面
本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四)行为的客观方面
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与己或者第三人交易是本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背他人意志,是指他人不想向其购买商品而强行其购买,他人不愿出卖商品强迫其出卖,他人不肯提供服务,强迫他人提供,他人不愿意接受服务而强迫其接受。所谓服务,是指各种营业性的服务,如住宿、运输、餐饮、维修、打扫卫生、送灌煤气、托运家具、提供钟点工等等。应当指出,对于强迫他人出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他人一般应是在从事商品的出卖或营利性服务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从事这种营利性的工作,而强迫他人将自己所有的某种商品如祖传之物卖给自己或者强行没有从事搬送煤气的人为自己搬送煤气,强迫未从事饮食、住宿的人提供饮食、住宿,则不能以本行为论处。此外,服务应是合法的营利性的服务。倘若不是合法的服务,如强行为己提供卖淫、赌博等非法服务或者为己洗脚、倒尿等侮辱性服务,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