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税事件-范冰冰为什么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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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范冰冰为什么偷税漏税。
- 2、范冰冰逃税多少
- 3、范冰冰终于还清9亿债务,她背后的男人,却因为她进了监狱,他是谁?
- 4、范冰冰被踢出娱乐圈,她偷税漏税背后是谁帮她还了8个亿?
- 5、你怎么看越来越多的明星网红逃税?
范冰冰为什么偷税漏税。
随着上海市税务局对郑爽开具2.99亿元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的处罚,一段时间的娱乐圈“大地震”告一段落。许多人不由想起了三年前的“范冰冰案”,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需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共8.84亿元。范冰冰、郑爽偷税金额巨大,为何不判刑?下文为您详细解读。
一、范冰冰案情分析
1、范冰冰案的纳税主体涉及个人、工作室、关联公司
税务部门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2、范冰冰案罚款倍数
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
二、郑爽案情分析
1、郑爽案个人是主要纳税主体
郑爽2024年至2024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2、郑爽案罚款倍数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郑爽案中,考虑到郑爽偷逃税案件发生在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主观故意明显,区分其不同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其中,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由于情节更为严重,处以5倍“顶格”罚款。
三、不作刑事案件的法理依据
1、补税——理所当然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2、加收滞纳金——情理之中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罚款——于法有据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追究刑事责任——须视情节
(1)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注:司法解释对此确定“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关键事项
①偷税主体: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
②偷税手段:欺骗、隐瞒;
③主观意愿:必须是“故意”;
④关于结果:必须导致少缴税款。
(3)豁免条款
①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注:不适用免追刑责豁免条款的情形:如果“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则不适用“免追刑责”条款。)
②《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30号)规定:“对未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只是因理解税收政策不准确、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不定性为偷税。”
③《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定:“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5、联合惩戒
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对达到一定金额的涉税违法案件信息予以公布,并联合多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四、结语和启示
综上所述,虽然范冰冰和郑爽案处罚金额较大,也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但由于豁免条款的存在,未被判刑具有其法理性。(尤其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强调了很重要的一点,这也是郑爽没有受刑事处罚的关键: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由这两位明星的案件,普通人也可以得到一些重要启发:
1、限期内没有缴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将根据《刑法》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2、一旦公安机关提起公诉,又证据确凿,行为构成逃税罪,法院将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3、企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时,一定要态度端正,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缴清罚款,一旦移交公安机关便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范冰冰逃税多少
2018年,税务部门共查出,范冰冰偷漏个人所得税和公司偷漏税,一共2.55亿元。
2018年5月28日,崔永元先后晒出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合同中有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5月29日,崔永元其后又曝光称,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为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之后双方展开唇枪舌战,互不相让,直到无锡地税介入调查。同年6月3日,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对范冰冰偷税、漏税事件展开调查。
2018年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至此,范冰冰偷税、漏税被官方证实,需要补缴税款共8.84亿。
事件评价
我们价值观的蜕变,过度追星,人为把一个人太高了。范冰冰之所以那么火,原因在于,我们扭曲的追星观念,不是一个正常形态去追求明星,而是见到明星就心潮澎湃,太高看了明星,过度追星,导致我们的三观被扭曲,粉丝如此,那么,也会影响到你所追求的偶像。
范冰冰终于还清9亿债务,她背后的男人,却因为她进了监狱,他是谁?
范冰冰偷税事件他就是穆晓光。穆晓光原名牟恩广,经纪人、制片人。穆晓光帮助创建了范冰冰工作室,经营着范冰冰、王学圻、韩晓等艺人,并参与投资制作了多部电影及电视,其中包括《卧薪尝胆》《观音山》《天台爱情》等。
否认恋情 只认工作关系
自2008年起,范冰冰便被传与经纪人穆晓光在一起。不过,穆晓光一直坚决否认范冰冰偷税事件:“范冰冰偷税事件我和范冰冰是雇佣关系,她聘请我帮她打理她的工作室。”而穆晓光接受采访时,也再度强调说:“哪有可能范冰冰偷税事件!你说的亲密行为,可能是冰冰上楼梯时,我在旁边扶她一把吧!我跟她不会是男女朋友关系!”
范冰冰方面也同样坚决否认这段恋情,她的助手称:“范冰冰与穆先生只是明星与经纪人的关系,并非外间所传的男女朋友关系。”
2018年6月,范冰冰出事了,犹如惊天大雷
娱乐圈人人自危,各个明星的工作室全部犹如惊弓之鸟,就怕自己是下一个“范冰冰”。2018年10月,范冰冰亲自发道歉信,但是其经纪人穆晓光却再难露面。可以肯定的是,穆晓光对范冰冰确实有深厚的感情。两人自2006年相识,到2018年恰好12年。只要有范冰冰出现的地方,我们都可以看到穆晓光的身影,范冰冰的左手永远抓着穆晓光的右手腕。
这种亲密的、信任的关系,12年来一直未曾改变,即使后来李晨出现后,对穆晓光在范冰冰身边的地位也依然“望其项背”。范冰冰的辉煌中,有穆晓光一半的功劳。
穆晓光入狱
2018年,范冰冰发了一则微博,庆祝《手机2》开拍,刚开了香槟庆祝,就有人曝光了范冰冰偷税漏税。得知消息的穆晓光冲进工作室,销毁了众多关键性的文件。最后范冰冰被判处补交罚款。穆晓光被指控故意销毁企业会计凭证等资料,阻挠调查被抓了。
范冰冰被踢出娱乐圈,她偷税漏税背后是谁帮她还了8个亿?
范冰冰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因为她的行为让人很不耻,现在她只能出演一些小的广告代言。范冰冰想尽了办法,依旧不能够进入演艺圈,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偷税漏税。
范冰冰被踢出娱乐圈,范冰冰偷税漏税的背后可能是穆晓光替她还了这8个亿,还有可能是范冰冰的前男友李晨出资了一个亿。
范冰冰偷税漏税。
有群众举报范冰冰涉嫌偷税漏税问题,于是国家税务局便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税务局查实范冰冰偷税2.55个亿,确实令人感到震惊。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范冰冰因为在拍摄电影的过程中,想要通过不交税的方式来进行逃税,范冰冰一部电影取得的片酬是3,000万,但是却只申请了1,000万元作为纳税的数目,另外的2,000万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偷逃税,总共偷逃税618万,加上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和附加税112万,所以总共是730万元。
在范冰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应该缴纳2.48亿,其中偷逃税1.34亿。
范冰冰偷税漏税以及罚款总价值达到8.48亿,如果范冰冰还不起这个钱很有可能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作为一个长期奋战在娱乐圈的主流明星,所以不可能还不清这些钱。
谁帮范冰冰还了8个亿。
网友们总是比较淡忘,因为范冰冰偷税漏税已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所以基本上也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了。
首先李晨作为范冰冰的前男友,所以肯定会帮范冰冰还一部分的钱。作为一个老戏骨,能够长期待在娱乐圈中,自身的实力是一部分之外,更多的是她有自己的资源,所以也不排除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之下,还清了这个钱。
结语。
人不应该太贪,如果太贪,最后可能会自食其果,而且会断送自己的演艺生涯。
你怎么看越来越多的明星网红逃税?
物欲横流的社会,好像除了金钱没有什么是可以让人踏实的,事实上,轻装简行的人未必不快乐,不系黄金飞翔的小鸟飞的更高。
其实,演员片酬的问题备受大众关注。1.6亿天价片酬、日薪达208万,闻者无不惊讶。先不说某艺人是否值这个价,单纯片酬或许涉嫌触及“限薪令”。今年,广电影视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法案,以“限薪令”为重点,严格管制“高片酬”的现象,其目的是使资金更多利用在制作层面,从而创造出佳作,引导行业良性发展。这不仅是行业规范,也是行业的底线。因此,严格核查,依法整治,坚决执行“限薪令”,倘若触及“限薪令”,无疑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既是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也是对艺人的一种保护,更好地助力行业的发展,净化不良的社会风气。
于是,有些人盲目跟风,甚至不惜背叛自己的初心,跟随着所谓“利益高于一切”的派流。
前段时间爆出的公众明星为逃税而不择手段的新闻可谓是如当头棒喝,尽管有粉丝和公关维护可法不容情,最终还是受到制裁。由此可见一个唯利是图的社会,每一个人都会在物化自己与他人的过程中成为受害者。而我们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虽举步维艰,可我们能做的就是坚持本心别让时风吹歪心灵的标杆。
有句话叫“不忘初心”但我们总是在努力奋斗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忘了自己真正想要什么。
我相信范冰冰刚出道时,只是为了生计而努力演好每一场戏,只是为了让生活过得更美好而去不懈努力,我相信她也不曾想到自己会去做让人不耻的“逃税”行为,明明已经很富有,明明可以很幸福,为什么会沦落至此。只是因为一不小心在奋斗的过程中忘了初衷,成为了为金钱所累的牺牲品。这种人不乏少数,在我看来,是很可悲的,经历的时间沧桑,却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
无德莫谈艺,遵纪守法是艺德最基本的体现。
而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举止都是一种价值输出,一个起到表率、带头的作用,引领公共的价值观,承担传播正确价值观的责任。带头污染社会风气、扭曲价值取向,这样的艺人无疑是自毁前程,受世人咒骂,落得遗臭万年的下场。勿要以身试法试探着底线,勿要心存侥幸“打擦边球”,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的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