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十九宗罪”! 农行总行及分支机构合计被罚款4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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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4〕8号)显示,中国农业银行涉“十九宗罪”,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4420.184584万元。其中,对总行罚款1760.0922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092292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600万元。
该行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农户贷款发放后流入房地产企业
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三、农户小额贷款发放后转为定期存款
四、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
五、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六、装修贷款发放不审慎
七、商业用房贷款发放不审慎
八、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九、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导致不良率失实
十、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十一、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客户单独办理授信
十二、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
十三、贷款回流用于归还本行贷款
十四、贷款回流用于缴纳银承保证金
十五、贷款回流用于转存定期存款
十六、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
十七、信贷资金流入证券账户
十八、贷后管理不尽责导致信贷资金实质被关联企业占用
十九、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