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广西男子与同学聚餐后,醉驾身亡,同饮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微信号
KTV115116
本文目录一览:
- 1、广西男子与同学聚餐后,醉驾身亡,同饮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2、为了避免顾客醉驾身亡,KTV应该怎么规范经营?
- 3、男子醉驾身亡,为什么男子喝醉了没人阻拦开车?
- 4、南京一男子醉驾去见女友路上出车祸身亡,女友有责任吗?
- 5、16岁女孩跳江身亡疑在KTV遭灌醉,你认为KTV有责任吗?
- 6、广西一男子酒后醉驾致死,同席者是否需要担责,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广西男子与同学聚餐后,醉驾身亡,同饮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朋友之间外出聚餐喝酒是一件非常正常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的事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但是喝酒有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的时候也要找靠谱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的人,并且喝完酒之后不能驾车时大家都应该知道的常识。广西钦州的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个关于生命权的纠纷案,这起案件中的男子跟自己的同学聚餐之后喝了酒,喝酒之后又去驾车,结果在路上身亡。对于这名男子的去世一同喝酒的人,同时也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因为他们当时没有将男子安全送回家,在男子酒后驾车的时候也没有进行劝阻。
在2024年2月14号的时候,也就是大年初三,毕某和自己其他的几个同学到袁某家里面去饮酒。在下午3:21的时候,毕某中途退场,驾驶着自己的电动车就离开了,到39分的时候,由于喝了酒,所以毕某在驾车的过程中不小心就撞到了路边的树木,后来经过医院抢救无效而去世。毕某是在2月20号上午9:00左右去世的,后来交警部门也认定毕某在开车的时候,因为醉酒驾车,而且精神不集中,所以要承担事故全部的责任。
但是这起事故发生了之后,袁某和另外的几个人也给了毕某年迈的父母1.7万多元,但是毕某的父母这边觉得袁某和其他7个人和自己的儿子一起喝酒,明明知道儿子已经喝了酒,却没有及时去提醒和劝阻,也没有照顾和护送,导致自己的儿子在驾车的过程中单方面的出现交通事故而去世,所以认为这些人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在多次协商没有结果之后,毕某的父母就将这些人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这些人一起承担医疗费和丧葬费,还有相关的死亡赔偿金,共计20多万元。根据法官的判断,饮酒的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对于自己喝完酒之后,可能会出现的后果,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知。醉酒者在醉酒的状态下发生的事情应该由自己来承担,共同喝酒的人并不一定有随时在旁边保护安全的义务。但是当喝酒的人处于危险状态的时候,即使一起喝酒的人没有劝酒,也应该对喝酒的人有提醒或者是照顾的义务。袁某等人知道病魔已经喝了酒,却没有劝阻他去骑车,所以对毕某的死亡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
为了避免顾客醉驾身亡,KTV应该怎么规范经营?
可以和那种代驾公司合作,如果有醉酒的人想要开车的话。就去和醉酒的人说酒店有这种服务,为了他的安全让他找代驾,这样不仅是为了他更是为了他的家人。而且可以和公安报备,如果有醉酒的人开车,KTV是有权力可以将其拦下的。
KTV、陪酒女和一同聚会的所有朋友须承担赔偿责任,其中,KTV被判承担5%的赔偿责任,陪酒女承担3.5%的赔偿责任。所以说这样的事情发生KTV也是有责任的。
2018年3月10日凌晨,周某与朋友李某、黄某等五人到龙泉市一家KTV唱歌、喝酒,期间通过包厢工作人员叫了几名陪酒女。凌晨3时许,喝了不少酒的周某带陪酒女王某离开包厢,自行驾车离开。此后20多分钟内,其他几人陆续离开。
凌晨3时44分许,周某驾车经过一处路口时,车辆撞到道路中间的花坛,失控翻至路边,王某被甩出车外受伤,周某被压在车底,当场死亡。经鉴定,周某在事故发生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属醉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周某醉酒后超速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一定不要喝酒开车,这样会对自己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的。而且对自己的家人也会造成不好的影响。而这也需要一些公共场所的管理来掌控这些行为。
一些公共场所应该要在墙上,一些显眼的地方贴上喝酒不能开车的宣传标语,或者贴上一些醉酒开车的危险的标语。这样也能起到一种宣传的作用,让人们文明喝酒,文明驾驶。
男子醉驾身亡,为什么男子喝醉了没人阻拦开车?
男子喝完酒之后去开车,肯定是有人去阻止的。但一般喝完酒之后,胆子就比较大,别人劝阻一般都是没有用的,还是会继续开。因为自己的强行开车 导致了最后的意外发生。
近日,增城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案件中男子与五名同事聚餐喝酒,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法院判决五名未尽合理提醒义务的同事承担相应责任。
2017年12月1日下午17时许,黄某约了宋某和其他四名同事一起聚餐,吃完去KTV唱歌。
由于在吃饭及唱歌期间宋某有饮酒,于是在23时20分左右聚会结束,宋某驾驶摩托车送一同事回家后,又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
但行驶至某路段时,宋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重型运输车辆,造成宋某当场死亡。
经检验,宋某血液样品中酒精含量为167.07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的标准。于是宋某的家属遂将五名共同饮酒的同事诉至法院。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未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部分损失由五名被告各承担1%-2%赔偿责任。
还有一些朋友在你喝醉的时候还是想给你灌酒。说“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这样是很可怕的,这样的朋友最终只会害了你。喝酒喝到一定的时候就不要再喝了,喝酒要取之有度。而且就算只喝了一点酒也不能开车,现在可以找代驾。
南京一男子醉驾去见女友路上出车祸身亡,女友有责任吗?
南京一男子醉驾去见女友路上遭遇车祸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而男子的父母将儿子的女友以及共同聚餐的4人起诉至法院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并且要求共同赔偿儿子死亡造成的损失64万余元,据了解,在男子发生交通事故之前,曾与女友多次视频聊天,可是女子明知道男子喝了酒却没有阻止男子来找自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女子能及时进行劝阻,我相信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我觉得女子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这件事情和男子的女友没有任何的关系,女友也表示知道男子喝了酒,他根本不知道对方会开着车来找自己,而且也没有要求男子见面,而是男子自己开车想要去见自己的女友,我觉得是那些陪同男子一起喝酒的人,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在男子醉酒之后无人管控,才导致悲剧的发生,这件事情告诫我们千万不要劝别人喝酒,一旦对方出事之后,也要受到连带的责任。
有不少网友表示,男子父母要求男子女友赔偿就纯属于讹人,首先这个男子不应该选择酒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可是男子一意孤行,最终付出了惨痛代价,而且男子的父母也有问题,明明管不住自己的孩子,出了问题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去追究一个没有关系的女朋友,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个人都懂得的道理,可是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交通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的头上,这种人往往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也希望大家能提高自我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喝酒之后千万不要强行开车,这也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而且现在交警对于酒驾查的非常的严,千万不要铤而走险。
16岁女孩跳江身亡疑在KTV遭灌醉,你认为KTV有责任吗?
我觉得KTV对于让没有成年的人陪客人喝酒这件事是有责任的,但对于女孩轻生跳桥这件事应该是没有太大责任的,因为女孩跳桥的原因极有可能是男友不来接她或者其他矛盾,她有了情绪。虽然这两件事是有关联性的,但责任划分还是应该清楚。如果是陪客人喝酒的话,一些素质不太高的客人就会一直灌女孩酒。而在轻生之前,这名女孩喝酒喝得都吐血了。在这之后,女孩便打电话让自己的男友来接自己,但却不知道为何两人居然吵了起来。
女孩可能是觉得男友不关心自己,也可能是其他原因,于是便到了大桥上,跳了下去。没有人来得及挽救这个女孩,如果这个女孩不那么冲动的话,或许还有人能够将她救下来。可是KTV竟然让这些女孩去陪客人喝酒,我觉得就应该保护一下这些女孩的身体健康,如果女孩喝吐血了,KTV的工作人员就应该让这些女孩先离开。不过虽然男友没有来接这个女孩,但这个女孩还是离开了,可以看出女孩有能够离开的自由。
就算陪酒不涉及一些不正当的交易,我还是觉得这个工作不应该存在,因为我不知道这个工作的性质到底属于什么,是牺牲自己的美色,还是牺牲自己的时间?我们从这个女孩的照片可以看出她长得还是很好看的,如果她能够一直读书的话,或许能够有一个光明的前程。我们以前一直觉得学习成绩不重要,但真的去了不同的学校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学习真的是一个分水岭。因为学习的成绩决定了我们未来的工作,决定了我们未来的人生方向。也希望还在学校的女孩们能够好好学习,不要只想着赚钱十几岁并不是我们去赚钱的时候,在这个年纪节俭一些以后,我们就能够赚更多的钱。并且希望这些女孩们坚决不要进入陪客人喝酒这个行业,因为这个行业深似海,一旦进入了的话,想要脱身可能就比较困难了。
KTV在这件事中可能确实有一定的责任, KTV也已经受到了自己应该受的惩罚。在这个年纪,可能有些女孩会非常向往成为社会上的人,非常向往用自己的双手去赚钱。但我觉得如果他们真的想要赚钱的话可以在暑假寒假去工厂,这样比较安全,并且也是依靠自己的劳动来赚钱。
广西一男子酒后醉驾致死,同席者是否需要担责,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广西一男子酒后醉驾致死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同席者需要担责,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一、广西一男子酒后醉驾致死
被告人李林邀请李源等人在 KTV唱歌、喝酒庆祝新年,宴会一直进行到第二天早上。晚宴过后,李源酒后驾车返回家中,在回家的路上,与黎某的半挂车发生了碰撞,李源因抢救无效而丧生。
经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书,认为李源在夜间酒后驾车,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在高速公路跨线行驶,应负全部责任,半挂车驾驶员黎某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但李源的家属却认为,李林等人是这次宴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在李源醉酒后,没有尽到应有的照顾义务,李源的死亡,应该由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他负责,共259885.2元。
二、同席者需要担责
一般的共同饮酒是在道德调节范畴内,不会受到法律的干预。但如果一起喝酒,造成人员伤亡,就会涉及赔偿问题。在喝酒时,共饮人有提醒、劝阻、通知家属的义务,对醉酒人负有看护、照顾、护送的责任。
如果共同饮酒人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被害人在醉酒状态下受到身体伤害,则有可能构成不作为侵权行为,应当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院的判决
法官觉得案情比较明朗,而且死者与被告是多年的好朋友,两人的关系也比较融洽,调解可以更好地解决各方的矛盾。
法官认为李源是个成年人,应该知道自己的酒量,而他的几个朋友,也没有逼着李源喝酒,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最后,经审理,六名被告共负15%的赔偿,共129942.6元。
李林一人承担90000元,其他五名被告各负担798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