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补贴-大学生毕业可以领哪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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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毕业可以领哪些补贴
法律分析: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
3.一次性招用补贴。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生就业补贴
毕业生就业补贴如下:
大学生的就业补贴一般补贴的对象是大中专毕业生,针对不同时期的毕业生有两种补贴标准,一是2005年后毕业的大中专生在企业工作时间持续一年,会给每人每年2000元的津贴,持续两年。
二是1999-2004年毕业后的大中专生在企业工作时间持续一年,且仍持续在原岗位工作的,给一次性2000元的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人每年3600元的就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以上两项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据统计,今年以来已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531人共193.08万元。
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社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
区人社部门或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市社会保险中心,下同)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资金划拨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客观原因未能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可暂提供本人其他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应在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提出,其余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大学生毕业补贴政策2024标准是什么?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4标准:
一、补贴标准
全国大中专院校2024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都可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3人),以100元/人/月标准按月发放。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补贴100元/人/月,不受上限。被推荐人同时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
补贴发放时间:从学生、被推荐人正式就业、实习上岗时间起满12月止,中途如离职,自动核减停发大学生毕业补贴的就业、实习补贴。
二、发放对象
就业、实习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全国大中专院校2024应届毕业生通过实现机场、航司地面岗位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且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生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二)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三)本人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者国家奖学金的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
(四)本人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赛事、评优评先获奖经历的。
(五)本人在校期间有勤工助学经历的。
(六)本人在校期间有实习实践、打零工经历的。
(七)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即可申请就业、实习补贴大学生毕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
毕业大学生可以领取哪些国家补助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领取如下补贴:
一是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是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是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四是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