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资-2024年成都城镇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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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2024年成都城镇平均工资
- 2、成都职工的平均工资
- 3、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2024
- 4、成都平均工资
- 5、成都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
2024年成都城镇平均工资
2024年成都城镇平均工资91857元。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比上年增长9.9%,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9.4%。
成都职工的平均工资
2024年成都统计局发布了2024年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比上年增长9.9%,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9.4%。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1159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3853元,比上年增长9.0%。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781元,比上年增长8.2%。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2024
成都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成都天府新区等13个区与新津县成都工资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成都工资;2、简阳市、都江堰市等8个市或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该工资标准是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结合成都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市政府决定调整的。
1、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
(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2、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8.7元;
(二)每小时17.4元。
3、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搭携链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知孙18.7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隐冲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平均工资
2024年91857元。
2024年11月10日成都市平均工资标准最新公布成都市平均工资发布全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1857元。
202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比上年增长9.9%,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9.4%。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1159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3853元,比上年增长9.0%。
成都市2024年社平工资标准是多少:亲~成都市2024年社平工资标准具体如下202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折合月平均工资7655,四舍五入)。2024年成都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3853元(折合月平均工资9488)。2024年成都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1159元(折合月平均工资9263)。
成都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
2024年6月7日,成都市政府网站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具体如下: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每小时22元;
第二档:每小时21元。
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每日97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2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970元(每日9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1元。
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区(市)县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最低工资标准得到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8〕9号)同时废止。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