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怎么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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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继承房产
继承房产的流程继承房产,包括以下这几个方面继承房产:
1、评估。首先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子的市值进行评估。
2、公证。申请人要到房屋当地的公证处继承房产,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
3、测绘。申请人要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手续,也可以是转绘手续,从而取得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之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需带上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的手续。
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包括: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继承房产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六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房产如何继承
房产继承的具体步骤为:1、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2、领取公证书。3、到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4、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即可完成房产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房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继承房产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等公证事项。
怎样继承房产
继承房产的步骤如下:
1、继承人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产权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该区房地产交易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2、然后再到该房产主管税务所办理免税手续;
3、最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
2、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
3、没有协议和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遗产分配比例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