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最低消费是什么行为-宴会厅包间最低消费是除了押金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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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厅包间最低消费是除了押金还是什么
宴会厅包间最低消费是除了押金还是强制性的餐饮费。比如最低消费是200元,进了这包厢,最少也要花200元。说的会送酒和小吃的钱应该包括在最低消费额里,要点的东西是要另外付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家,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表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具有自主选择权,也意味着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哪些商品或哪些服务的权利。但商家对包厢设定最低消费是不合理的,它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商家不论以何种方式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标准都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损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限制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包间最低消费标准是强制性的餐饮费,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应认定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2007年12月1日实施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规定,餐饮企业“需明示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也并不意味着只要餐馆明示了包间最低消费标准,该收费行为就合理合法的。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核心提示:酒店等场所擅自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侵权行为酒店最低消费是什么行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酒店最低消费是什么行为,也违反酒店最低消费是什么行为了法律相关规定酒店最低消费是什么行为,属于强制消费的行为。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意味着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多少的权利。酒店擅自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侵权行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属于强制消费的行为。既然酒店设定最低消费限制的做法都是一种剥夺消费者公平选择权的违法行为,那么无论刘先生同意否,都因为该设定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对此,消费者可选择向消协或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选择向法院起诉。 二、酒楼可以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吗酒店最低消费是什么行为? 酒楼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侵权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酒店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
酒店抵消是什么意思
酒店抵消是指最低消费。
常见于特殊的房间或者套餐内,“低消”房中会有一个最低的消费额度,当消费者消费的额度高于这个“低消”额度时,则照账单消费金额算,当消费者消费的额度低于这个“低消”额度时,则按照这个低消额度算。
饭店最低消费合法吗
下面为您解答这个问题。首先一点依照现行《食品卫生法》,被监管主体只有饭店,而餐具消毒公司不在范畴之内,这也给监管带来了困难。强制消费让人不舒服如今,在一些餐馆、酒店消费时,消费者会发现强制性消费无处不在,开瓶费、包间费、空调费、筷子费等搭车收费名目越来越繁多。有的饭店不提供餐巾纸,如顾客需要,就得掏钱买。为什么餐饮业强制性消费现象如此普遍呢?很多市民表示,以上问题只要进饭店就会遇到,绝对属于酒店的强制销售,让人感觉不舒服。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无明确规定,但并不表示饭店的做法就是合理的。强制消费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侵害。也有市民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饭店可以设置强制消费,但市民有选择或不选择饭店的权利。市消协遇强制消费可举报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饭店这种做法其实在客观上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等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可向工商或者物价部门举报。最低消费属强制消费同华律师事务所的娄航律师认为,饭店设定最低消费的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娄律师说,饭店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企业或个人开设饭店是一种要约,消费者进饭店消费就与饭店形成了合同关系,形成合同之后告知消费者有最低消费,此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
饭店有最低消费合理吗?
网友提供,非原创:餐馆规定的“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按照餐馆规定的最低消费额,顾客在这个地方消费,无论是否愿意,或是消费了多少,最少都要支付经营者规定的最低消费金额。这其实是一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第4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成本费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为依据制定价格,应质价相符,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故经营者不得以自己的规定来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