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职-中国古代官职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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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职一览表
中国古代官职一览表:三省、六部、寺。
1、三省,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后来又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别行使行政权、军权、财权。
明代内阁虽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但实际上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清代康熙设立南书房,于清内阁和议政王大臣会议形成三足鼎立之势。雍正帝设立军机处,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兼任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2、六部,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祭祀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3、寺,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始设九卿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
官职简介
1、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
2、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总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于宰相通称,简称“相”。一般只设一个丞相,俗称大丞相,,有时分为左右两个丞相,右丞相专门管理国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顾问”。不需要管理国事。
3、太师指官职又名太宰,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
中国官职大小排名图解内容是什么?
中国官职大小排名图如下中国官职: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行政级别制度显示: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具体职级举例:
1、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军委主席。
2、国家级副职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军委委员中国官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监察委主任。
3、省部级正职
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和司令员(明确为正部长级)。
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中央纪委正部级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中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
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
4、省部级副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中国古代朝廷官职
1、中央官职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中国官职,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卿中国官职,分管各方面政务中国官职,至隋代演变并确立为三省六部制。
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三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唐代全国分二十二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
宋代全国分二十几个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已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汉武帝时,在经学的推动下,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被合称为三公。伺候,三公便逐渐只用在加官或者追赠时,成为了一种尊贵的虚衔。张居正八个虚衔中最有一个便是太子太师衔。
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中国官职: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以降,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复杂并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显示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特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官职:百度百科-古代官位等级
中国的官职分什么处级,厅级的,到底具体的是怎么分的呢?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扩展资料:
官衔级别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国政协主席。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家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军委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军委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注:军委委员享受副国级(国务委员)待遇,但不是党和国家领导人。
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及部分副职一般为政治局局常委、委员、书记处书记及其他副国级干部兼任。
省部级正职:
1.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特殊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2.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正职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4.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5.部队正大军区级干部(如北部战区司令员、政委)
中央委员一般为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
1.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各人民团体副职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
4.副省级城市、副省级新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广州市市长,浦东新区区长)
5.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6.副部级高校正职。
7.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8.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烟草局局长)
9.部队副大军区级、正军职干部(如东部战区副司令员、南部战区空军司令员、湖北省军区政委)
中央候补委员及中纪委委员一般由省部级副职以上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官衔
中国官职级别如何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中国官职: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
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军委主席。自1993年以来,除短暂时间外,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五大机构(五大班子)正职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国家级副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家军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部级正职: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中国官职的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委和司令员(明确为正部长级);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厅局级正职: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
厅局级副职: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直辖市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
县处级正职:包括县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
县处级副职:包括县(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副(区)县人大、副(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副职干部;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
乡科级正职: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乡科级副职: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以上就是中国的官员级别划分,总共十个级别。
中国官职等级表
中国领导职务级别有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厅级以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巡视员、调研员、主任科员、科员。我国的行政级别分为五级。分别是: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我国公安局官职的等级是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行政职务和行政级别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行政职务是公务员所处的工作岗位,比如说局长、副局长、科长、副科长、县长等,属于行政职务;行政级别是指公务员所享受的级别,比如科级、处级、厅级、省级等。一般行政职务对应相应的行政级别,但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县长属于县处级,科长可能是科级,也可能没有科级。
拓展资料: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