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被酒店强制消费-员工福利费被强制到商超消费消费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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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费被强制到商超消费消费违规吗
违规。员工福利费被强制到商场消费是违规的,已经违反劳动法了。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
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强制消费吗?
第一招、团结一心一般强迫消费的导游都是出自跟团游的低价团、老人团或者十多人左右的小团体里,这种团体一般都会配置一到两名导游,如果导游不按行程计划,把游客拉到商场或者消费购物点时,推销或者强迫游客购物,那么,这个时候可以用最简单而有效的方法,就是所有人团结一心拒绝导游的行为,一般情况来说,所有“恶人”都会害怕团结的人们。
第二招、保留证据,确保安全通常导游都会与购物点的人联合起来,组织这些强迫旅客消费的阴谋,所以多少都会涉嫌一些恶势力的情况,如果你不消费,还想进行举报的时候,他们就会叫出“打手”来找旅客麻烦,这时候你先要冷静的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正确的做法是尽量挑选一些便宜的商品购买,应付一下这些“打手”,在这个过程中你要偷偷的使用手机录音或者拍视频,还要收好商品发票,记住购物点商铺名称等信息,保存所有被强迫购物的证据,离开购物点确保自身是安全的情况下,才进行报警或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
第三招、大声说:不!人类总是会欺凌怕恶的,当别人“吼”你的时候,你应该用更大声更严肃地“吼”回去,在不危害到自身安全时,这种对导游用“吼”声回应是最好的方法,他看你并不是哪种容易被欺负的人时,他也会变得胆小怕事,这就是所谓的欺凌怕恶,这种“吼”的做法也有一定效果
第四招、马上离开团队如果碰到这种强迫游客购物的导游,基本上可以确定你这次的旅程将有可能是失败的、不完美的,那么这时候你就可以联系导游的旅行社,要求离开团队和赔偿。如果这次旅程是在第三方旅游平台里预约的,哪你可以直接进入平台找客服,对旅行社进行仲裁申请,因为任何一间正规的旅行社都必须保护游客,不得强迫和欺诈游客。
饭店强制性消费,怎么举报
下面为您解答这个问题。首先一点依照现行《食品卫生法》,被监管主体只有饭店,而餐具消毒公司不在范畴之内,这也给监管带来了困难。强制消费让人不舒服如今,在一些餐馆、酒店消费时,消费者会发现强制性消费无处不在,开瓶费、包间费、空调费、筷子费等搭车收费名目越来越繁多。有的饭店不提供餐巾纸,如顾客需要,就得掏钱买。为什么餐饮业强制性消费现象如此普遍呢?很多市民表示,以上问题只要进饭店就会遇到,绝对属于酒店的强制销售,让人感觉不舒服。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无明确规定,但并不表示饭店的做法就是合理的。强制消费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侵害。也有市民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饭店可以设置强制消费,但市民有选择或不选择饭店的权利。市消协遇强制消费可举报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饭店这种做法其实在客观上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等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可向工商或者物价部门举报。最低消费属强制消费同华律师事务所的娄航律师认为,饭店设定最低消费的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娄律师说,饭店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企业或个人开设饭店是一种要约,消费者进饭店消费就与饭店形成了合同关系,形成合同之后告知消费者有最低消费,此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
在酒店消费被强制买单合法吗?
这是属于违法行为,是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二、强制消费主要特征
(一)行为的主体
本行为主体为达到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构成本行为。单位犯本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行为的客体
本行为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和公平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强行交易,就具有了社会危害性,应当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为的主观方面
本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四)行为的客观方面
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与己或者第三人交易是本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背他人意志,是指他人不想向其购买商品而强行其购买,他人不愿出卖商品强迫其出卖,他人不肯提供服务,强迫他人提供,他人不愿意接受服务而强迫其接受。所谓服务,是指各种营业性的服务,如住宿、运输、餐饮、维修、打扫卫生、送灌煤气、托运家具、提供钟点工等等。应当指出,对于强迫他人出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他人一般应是在从事商品的出卖或营利性服务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从事这种营利性的工作,而强迫他人将自己所有的某种商品如祖传之物卖给自己或者强行没有从事搬送煤气的人为自己搬送煤气,强迫未从事饮食、住宿的人提供饮食、住宿,则不能以本行为论处。此外,服务应是合法的营利性的服务。倘若不是合法的服务,如强行为己提供卖淫、赌博等非法服务或者为己洗脚、倒尿等侮辱性服务,则
公司强制员工消费怎么办
公司强制消费如果只违反了民法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提民事诉讼,强制消费的行为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给予治安拘留或罚款。即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