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陪酒女被人开车带山上-坐台女子收100元陪顾客喝酒,断片后被多人发生关系,案件后续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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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坐台女子收100元陪顾客喝酒,断片后被多人发生关系,案件后续如何了?
- 2、陪酒女收100元陪顾客喝酒唱歌,断片后被多人发生关系,案情后续如何?
- 3、男子将陪酒女子拉上车发生关系,报警后支付费用获谅解,为何却仍判3年多?
- 4、ktv里面的陪酒女什么都要做吗-ktv的陪酒都提供什么服务
- 5、老婆做ktv陪,酒。她不愿意的情况下被客人,上了?
- 6、湖北一女子遭客户轮流侵犯,客户:是嫖娼,不是侵犯,客户最终结局是什么?
坐台女子收100元陪顾客喝酒,断片后被多人发生关系,案件后续如何了?
“捡尸”现象越来越多地被暴露在大众视野,深夜的酒吧门口,总有一些醉倒在路边的落单女孩,那么相应会有一些恶心、不怀好意的猥琐男把她们带走,在其意识不清醒的时候发生性关系。由于女孩烂醉如泥,看上去就像一具“尸体”,可以任人摆弄,所以这种行为也被称为“捡尸”。
女子醒来后逃出报警
福建莆田的赵某与钱某和几个好友相约到KTV喝酒玩乐,还特地两个陪酒小姐来“助兴”。随着时间越来越晚,其他几个朋友都陆续离开,只剩下钱某、赵某与其中一个陪酒小姐小娜,此时的她因喝多了趴在沙发上昏睡了过去,已经意识不清醒了。赵某竟趁此机会,强行与小娜发生了性关系,钱某看见后竟也上前也对小娜上下其手。在此过程中,小娜被弄醒,看到眼前的景象不由得大声尖叫,抓起手边的酒瓶勒令二人让开,随后逃出报警。
网友看到这样的事情,议论纷纷。“女孩们记住,不管是饭点还是酒吧,玩命劝你喝酒的不是图你财就是图你色。”有的网友说,“现在走在路上遇到喝醉的,不管男的女的我都是离得远远的,就怕惹麻烦”,也有网友质问说,“喝多了还做这种事不怕出人命吗?
其实不光是陪酒女有这样的危险,现在很多年轻女孩也喜欢去酒吧、KTV等地方喝酒释放自己,也就很难避免“捡尸”的危险降临。希望这个社会还是多一些真善美,像“捡尸”这样不道德的事情,还是少一些吧。当看到女子醉得不省人事躺在路边,希望可以去帮一帮她,而不是诞生一些龌龊的想法。做个有责任感的人,尊重女性,也尊重自己的人格。
陪酒女收100元陪顾客喝酒唱歌,断片后被多人发生关系,案情后续如何?
这个男子是在这两个女子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强行和对方发生性关系的。这样属于违背了这两名女生的意志。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些男子如此的行为其实是触犯了法律的。所以最后的结果也是让这些男子承担了应该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男子强迫两女子与其发生关系已经是属于犯法。
两名女子收取了顾客一百元,达成了交易,一起喝酒唱歌,没有想到喝多了之后,被男顾客强行发生了不可描述的关系。两名女子醒来之后,发现被“欺负”,于是选择了报警处理此事。而这些男顾客在事发之后,也明白可能做了触及法律的事情,还曾找过律师咨询此事。在咨询过后,男顾客想要“耍赖”摆脱强奸的罪名。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真相被还原之后,这些男顾客最后的防线崩溃,承认了部分事实,而这些男顾客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真相大白之际,这件事在网上被曝光,引起了广泛的热议。之所以会引起热议,自然是因为刘某和张某的“职业”问题。陪酒陪唱歌这种职业究竟合法与否争议很大。
男子强迫醉酒女性发生关系属于违法行为,从男子方面来看,男子强迫醉酒女性发生关系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因为这两名女子收取的100块钱里面,只包括了喝酒和唱歌的服务,并不包含这些男子所认为的额外的性服务。所以这些男子趁着女子醉酒的时候,和对方发生性关系可以说是违背了她们的意志。在法律里面,对于强奸有一个明确的定义。那就是如果是在女性不知情或者是有反抗意愿下面进行的性活动,都可能构成强奸。
看了这个新闻以后,我觉得这是一个悲剧。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位女性会选择陪酒这个行业,但是看起来风险特别高。对于这两个女性而言,这样的伤害可能会成为她们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男子将陪酒女子拉上车发生关系,报警后支付费用获谅解,为何却仍判3年多?
浙江省宁海县男子石某将陪酒女子杨某拉上车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事后杨某报警,在KTV经理的调解下,石某向杨某支付费用后,杨某写下了一份谅解书。由于当地警方的介入,石某被当地法院判刑3年多,法院认为石某违背妇女意愿,强迫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虽然石某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但是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石某和自己的朋友在当地一家KTV唱歌,为了助兴石某找来了杨某陪朋友们一起喝酒。聚会结束后,石某偷偷离开了KTV,并没有支付费用给杨某。第二天,石某开车回家途中遇到了杨某,看到杨某一个人没有人同行便心生歹意,以支付KTV陪酒费用为借口将杨某骗上车。杨某上车后,石某将车辆开到一处偏僻的停车场,并在车里强行与杨某发生关系。事后杨某报警,报警期间石某通过KTV经理给杨某转了500元和88元红包,得到了杨某写的谅解书。石某以为得到谅解书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没想到最后还是没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院审理期间,石某声称自己的行为属于嫖娼的行为,并不是强奸。但是法官根据警方调查的案件事实,认定石某诱骗杨某上车后,对杨某实施了暴力,导致其无法反抗,石某违反了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受害者杨某发生关系,石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奸罪形成的客观条件。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强奸罪应当判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由于石某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故法院酌情减轻刑罚,判处石某有期徒刑3年半。
石某作为一名成年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无视法律,对女性不敬,事后还以各种借口和方法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法律是公平的,石某必须为自己的冲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ktv里面的陪酒女什么都要做吗-ktv的陪酒都提供什么服务
; ktv陪酒有很多种ktv陪酒女被人开车带山上,也可以称作公主,这种行业的女性,在工作时总容易被揩油,如果ktv陪酒女被人开车带山上你想赚快钱,这也是一种选择。下面,ktv陪酒女被人开车带山上我们来看看ktv的陪酒都提供什么服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ktv里面的陪酒女什么都要做吗
并不是,一般陪酒是陪客户喝酒,你不愿意做的事情别人不会勉强,但随着入职时间久了后,你就会无所谓,客户揩油也是很常见的事情,一般不是为生活所迫的话,都不会去做陪酒。
ktv的陪酒都提供什么服务
KTV男服务员一般都只是站在外面传递酒水而已,
女服务员一般都是陪酒性质,但不包特殊服务的.特殊服务有小姐的.
也有的大型KTV会有男公关,也是陪酒,如果客人让你出台,,你愿意即可,不愿意也没人逼你。
男生怎么看待KTV陪酒的女生
对于KTV,陪酒女这样的职业。虽然说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但是却有很多女生的价值观是与大众的价值观相薄的。很多女生,他们不愿意去付出艰苦的劳动,希望通过自身的条件。获取轻松而又来钱快的行业。而这些行业里面,大多数的女孩子对自身的毅力并没有那么坚强。很容易就迷失进去,所以说现在的男生看待这样的女生。愿意和他们玩,大多数都是逢场作戏做戏,真要把这么一个女生娶回家里去。我想应该没有几个会吧。
老婆做ktv陪,酒。她不愿意的情况下被客人,上了?
前提是.这件事情你得跟你的爱人好好聊聊。 三年的时间,这样的事件是不是第一次?还是因为你碰见了 才是第一次?
其实在外面的世界.大部分人都觉得陪酒的都可以陪着上!或许是钱给到位就行。
兄弟.我并没有冒昧的意思。
但我也是在夜场工作过的人. 只能说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
我觉得夫妻应该打算好来!
如果真的不情愿!你看到的时候为什么不阻止?
难道真正的不情愿 一个男的这么容易把一个女的给了吗?
而且是天天喝酒的。
职业是不分贵贱的。 都是平等的。但你要知道..做什么样的职业最容易碰到怎么样的人。
万事开头难.但是一旦开了头.你觉得会难吗? 婴儿学会了走路!难道还会继续爬着走吗?
是否有意见.不清楚!但是三年的时间.
湖北一女子遭客户轮流侵犯,客户:是嫖娼,不是侵犯,客户最终结局是什么?
客户的最终结局是被判为强奸罪,分别被判刑10年6个月。
开房被拒后,仍强行带走
事情发生在湖北监利容城镇一家KTV,张某和陈某在KTV唱歌喝酒分别点了陪侍员,高锦和另一名女子到房内陪酒。4个人一起喝酒很尽兴,高锦由于自身相貌好看,身材姣好便被程某和张某点名开房。
高锦虽然是在KTV当陪酒女,但有一个原则就是卖艺不卖身,虽然在KTV工作,但挣的都是干净钱,绝对不和客户做过线的事情。程某和张某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使劲给高锦灌酒,让高锦处于醉酒状态,便以打游戏为由把高锦带走。开车前往宾馆,但是该宾馆并没有空余的房间了,所以两人开车继续先往另一家酒店张某开房,程某便带着高瑾从车上抱下来进入酒店内,进入房间后,高井便开始呕吐。
张某和程某看到人事不醒的,高进便色心大起。张某和陈某分别对高锦实施性关系这个时候的高锦处于无法反抗的状态下不省人事,根本不知道别人对自己做了什么。程某事后就离开了酒店,留下高锦和张某一人在房间内。
当天高锦选择了报警,高锦在案发后表示当天晚上自己被带去KTV房间陪酒。里面有两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要求一同开房,但自己没有同意,随后两名客户一直给自己灌酒。碍于工作原因,也没有向两位客人反驳,随后自己便被两名客户带去打游戏,上车之后自己什么都记不得了。只记得有人把自己的衣服脱掉了,无力反抗。意识模糊中感觉到有人和自己发生了关系,当自己醒来以后发现发现床上有一名自己陪酒的客户。自己醒来的时候客户还在睡觉,自己悄悄拿起手机去卫生间给老公发消息求救,并发送了定位,随后高锦便跑出来了,这个时候客户拉着自己不让跑。高锦只能大声求救,客户见其便走了。
高锦表示有人通过微信给自己转了500块钱,但是这500块钱她认为这是在KTV陪酒唱歌的小费,并不是嫖娼的费用,所以一口咬定两名客户侵犯自己。而且客户在侵犯自己之前,曾经用手打过自己的脸。高锦觉得自己十分委屈,明确的拒绝过对方开房的请求,却仍然无缘无故挨打,并且拿着陪酒的费用,当嫖娼的费用。
警方立案
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即将张某和程某捉拿归案,张某如实供述称当天自己带着程某和喝醉的小姐去了酒店陈某扇了小姐几个耳光。自己随后和陪酒小姐发生了性关系,但自己给陪酒小姐转了500块钱,所以不能定为强奸只能是嫖娼。而程某并没有给陪酒小姐转钱。
但法律明确规定违背妇女意志,轮奸妇女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张某和陈某在高锦明确拒绝开房的要求前提下,仍然轮流实施性行为明显构成轮奸罪,强奸罪。所以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两人并不构成嫖娼罪。
个人看法
现在有不少青年在下班之后会选择去KTV唱两首小曲,酌两杯小酒。这些也属于自己的娱乐消遣,无可厚非,在喝酒过程中点陪酒员也是很正常的,但是没有义务要求陪酒员和自己一同开房,如果是你情我愿的情况下,两人达成男女朋友关系可以发生关系。两个人感情到位有合法关系是可以的,但是在双方都不认识的前提下,执意带对方去酒店开房,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哪怕事后转账也不可能定为嫖娼罪。
其实我个人认为已婚女性还是不要去KTV当陪酒小姐了,很多正经工作供女性选择,没有必要已婚之后还去KTV当陪酒小姐。安安本分上个班不好吗?哪怕工作少一点,但这样挣钱也比较踏实。我认为法院的判决非常的正确,支持法院的判决,法律会制裁每一个不遵纪守法的人。
张某和程某认为自己不构成强奸罪最,最主要的原因是用微信转了500块钱。500块钱就要买别人一夜,这样的想法未免有些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