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酒店消费券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17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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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17修订)
- 2、2024杭州消费券怎么用
- 3、2024-3-19 自助餐券消费期过了,可以退或继续使用吗?
- 4、杭州消费券怎么用
- 5、2024浙江消费券怎么领
- 6、宁波酒店消费卷能在酒店餐饮使用吗现在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17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消费行为或者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本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单位为职工生活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负责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价格、旅游、卫生、建设、商务、交通运输、教育、农业、林业、渔业、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检验检疫、通信、邮政、金融等管理工作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经营者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当确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人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依法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新闻单位、社会团体与消费者代表等组成,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第五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分析,并公布结果;
(二)对消费者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进行约谈,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劝谕、揭露、批评;
(四)推动行业协会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售后责任等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行业约定或者承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益性职责。第六条 消费者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消费者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行使权利。
经营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第七条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义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包括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获取的消费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消费交易记录以及反映健康状况的体检及诊断报告、病史、治疗记录或者医疗美容记录、生物识别信息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第八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内容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承诺,以及对消费者询问、投诉的答复,视为经营者的行为。第九条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客运场站、影剧院、游泳池、洗浴室、健身房、游乐园、风景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保证其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店堂装潢、商品陈列、网络环境等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和设施,经营者应当以显著的方式设置安全使用说明、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经营者提供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游乐服务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人员并督促其履行职责。消费者的人身、财产遇到危险或者不法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第十条 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以下简称预付凭证)。预付凭证包括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实体预付卡,或者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电子数据等为载体的虚拟预付凭证。
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两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但是,预付款存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且凭消费者指令支付的除外。
预付凭证金额超过前款规定的最高限额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超过限额部分的款额,经营者不得因此减少或者取消已经承诺的优惠。
2024杭州消费券怎么用
2024杭州消费券使用步骤如下: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iPhone13
系统版本:iOS15.3.1
app版本:v9.0.9
进入云闪付APP点击“收付款”,出示付款码,付款时将自动核销抵扣相应金额即可。
抵扣券每张面额25元,消费每满50元抵用一张,允许叠加使用。现金券(红包)面额为5元至500元不等,使用无门门槛。单笔消费仅限使用其中一种消费券,享受优惠的优先级为抵扣券现金券(红包)。若用户需首先使用现金券(红包),则需进入“奖励我的红包”,点击“立即付款”。
【拓展资料】
消费券是专用券的一种,为实现经济政策的工具之一。当经济不景气导致民间消费能力大幅衰退时,政府或者企业发放给人民消费券,作为人民未来消费时的支付凭证,期待借由增加民众的购买力与消费欲望的方式以振兴消费活动,甚而进一步带动生产与投资等活动的成长,加速经济的复苏。
在金融危机特殊时期,消费券正逐渐成为促销售、保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虽然消费券是以促进消费为目的,但也可作为社会救济工具之用。也有两者相混,既以振兴消费为目标,实施方式又如同社会救济。混合型的政策形成背景可能比较复杂,而非仅有经济考量。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编列人民币1亿元,于2009年春节前后针对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退休职工以及中小学生各发放等值为100元至200元人民币的消费券。
2009年3月,杭州再次推出总金额超过6亿元各类型的消费券,发放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和需要有200元、500元等。
四川省成都市市政府为扩大内需,针对2008年12月1日~12月20日前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等三类人员约37.91万人,在2008年12月29日前每人发放等值为100元人民币的消费券。
广东省广州市国美电器有鉴于经济形势,同时“响应政府号召拉动内需,减轻市民的购物压力”,于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派发总价值2000万元人民币的消费券。消费券实行实名制发放,须广州市户口或在广州居住满一年的市民,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国美电器各门市店登记免费领取,每人限领1000元,凭券可在2009年4月25日至5月4日期间在全广州的国美电器和永乐电器任何门市使用进行消费,“在成交价基础上使用消费券可直抵现金使用”。
2024-3-19 自助餐券消费期过了,可以退或继续使用吗?
赵女士半年前在茂名城区的一家高星级酒店花几百大洋购买3张自助餐券,想着一家三口吃顿自助餐。可不凑巧的是,她放家里餐桌,被小孩弄掉在地,就遗忘了餐券。相隔几月,找到自助餐券发现自助餐券已经过期,她打电话给酒店,酒店表示,“餐券过期,不能使用,也不能退款”。
酒店经理解释,餐券上清楚地写着截止日期,过了有效期就不能再继续使用。
而赵女士则认为,自助餐券是真金白银买的,商家没有任何损失,“难道消费者付出金钱,却享受不到任何服务?”气愤的赵女士就此事打了消费者协会及12345投诉热线,希望讨个说法。
那么买的自助餐券过期不予延期或退款,合法吗?苏律师带您来看看法律对此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二、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
《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工商市字〔2012〕39号 明确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规定
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及时开展相关消费提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地方性实施细则: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十一条消费者实际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扣付费用并设定使用期限的预付凭证,在设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经营者应当退还预付款余额或者延长期限,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由上规定,酒店在对自身发行的餐券上设定有效日期,是可以理解的,它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希望消费者能尽快来用完餐券,以免在酒店经营发生变化时,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障而引起纠纷。但消费券的消费日期不因商家的单方约定而过期,商家的单方约定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此类不利于消费者的规定的格式条款,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属无效。
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应该如何维权呢?苏律师建议大家可以通过如下途径维权:1.积极与酒店协商,告知“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属于无效约定。2.协商无果后,通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酒店。3.申请消费者协会介入。4.收集证据材料,在3.15时候积极投诉该酒店,想媒体曝光。5.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退款。
杭州消费券怎么用
2024杭州代金券使用如下:
操作环境:
品牌:iPhone13
版本:iOS15.3.1
版本:v9.0.9
进入中国银联快通APP点击“收付款”显示付款码浙江省酒店消费券管理办法,付款时会自动核销并扣除相应金额。
每张券扣除面额25元,每消费50元使用一张券,允许叠加使用。现金券(红包)面额从5元到500元不等,使用无门。单次购买只能使用一种优惠券,优惠优先级为抵扣券现金券(红包)。如果用户需要先使用现金券(红包),需要输入“打赏浙江省酒店消费券管理办法我浙江省酒店消费券管理办法的红包”,点击“立即支付”。
[扩展信息]
消费券是一种特殊的凭证,是实现经济政策的工具之一。当经济低迷导致私人消费能力大幅下降时,政府或企业发放人民消费券作为人民未来消费的支付凭证,希望通过提高人民的购买力和消费欲望来振兴消费活动,甚至进一步带动生产和投资等活动的增长,加速经济复苏。
在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优惠券正逐渐成为促进销售和保持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虽然消费券的目的是促进消费,但也可以作为社会救济工具。也有两者兼而有之的,旨在振兴消费,实施方式与社会救济相同。混合政策形成的背景可能是复杂的,而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考虑。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拨出1亿元人民币,在2009年春节前后,向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退休职工、中小学生发放相当于100元至200元人民币的消费券。
2009年3月,杭州再次推出各类消费券,总金额超过6亿元。根据不同类型和需求,发放标准包括200元和500元。
为扩大内需,四川省成都市政府于2008年12月29日前,针对2008年12月1日前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优抚对象等约37.91万人,发放浙江省酒店消费券管理办法了相当于100元人民币的消费券。
鉴于经济形势和“响应政府拉动内需、减轻市民购物压力的号召”,广东省广州市国美电器在2009年5月1日前发放了价值2000万元的消费券。代金券采用实名登记制发放,在广州登记或在广州居住满一年的市民,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浙江省酒店消费券管理办法他有效证件到国美门店登记,免费领取。每人限购1000元。代金券可于2009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广州国美、永乐任意门店使用进行消费。“在交易价格基础上使用的代金券可以使用现金”。
2024浙江消费券怎么领
最近很多城市都有优惠券可以领取使用。感兴趣的朋友一定要记得关注。最新消息是,明天杭州将发行2024年第二期数字券,总金额1.85亿元,370万张券。此券有效期较长,如何申请?让我们来看看吧。 索赔时间 本期代金券从6月24日20: 00开始申请,先到先得。 索赔对象 杭州所有人员(包括杭州以外人员)。 施药方法 消费者可从支付宝首页入口或在支付宝上搜索“杭州”,进入“杭州数字代金券”页面,点击申请,一键领取代金券套餐。每人限一次。 包设置 本期发放的消费券总额为1.85亿元,共计370万张。每张券总价值50元,即:5元券2张,20元内消费后可使用;2张10元券,在40元内消费即可使用;20元代金券一张,消费80元即可使用。 使用时间 每张优惠券套餐有效期至7月3日20: 00,过期作废。
宁波酒店消费卷能在酒店餐饮使用吗现在
宁波消费券定向券当然用在规定浙江省酒店消费券管理办法的地方了。定向餐饮券、通用餐饮券只能用在饭店等餐饮业。零售消费券、商超消费券、家电消费券、帮扶消费券可以用在超市商场百货购买中。酒店消费券只能用在宾馆酒店住宿类。文旅消费券、影院消费券、体育消费券可以看电影浙江省酒店消费券管理办法,看艺术品,旅游等地方。
请在券的有效期内使用,每类消费券同一用户每天限使用1张,单笔订单限使用1张券。